TA的每日心情 | 擦汗 2017-9-30 0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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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将试点取消商品房预售制 或改为现房销售
新京报1月24日报道 南宁有望试点在全国率先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昨日,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召开,自治区住建厅党组书记宋继东在所作的工作报告中提出,将选择南宁市作为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的试点城市。
背景:民革中央提案取消预售制
作为近几年全国“**”关注的热点问题,商品房预售制度是否应该被取消,一直是社会各界讨论的话题。
去年“**”期间,民革中央提交的集体提案,建议全面取消预售商品房制度,建立商品房竣工入市销售制度。提案指出,预售制度已成为房地产市场不规范的主要根源之一,该制度不仅导致面积缩水、设计变更等问题得不到解决,更为严重的是诱发了延期交房、抵押房再预售、预售房再抵押,甚至还会出现“携款潜逃”等违法犯罪行为。
政府:具体政策措施还在制订
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可以看做是一个方向,会有一个过渡,如推进商品房现房销售试点。但具体的政策措施还在制订当中。
业界:可改期房销售为现房销售
对此,有南宁市房地产界业内人士表示,商品房预售制度在房地产市场发育早期,对开发商群体迅速成长起了很大作用。预售制度的建立,是基于当时房地产发展不景气,需要鼓励的考虑。然而,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目前经营良好的房地产商已积累了一定的实力,可考虑取消现行的房屋预售制度,改期房销售为现房销售。
名词解释:商品房预售
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预售只适用于城市商品房,并在预售前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来源:《新京报》)
■北京将逐步取消公租房户籍限制
昨天,列席房山代表团小组审议的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隋振江向记者透露,公租房作为解决过渡期的保障性住房,其受益范围会不断扩大。目前本市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资贷款建设公租房,这部分公租房将不受户籍限制,而今后随着政府建设公租房数量的增加,北京公租房的户籍限制将取消。
将在社区有针对公示
针对目前市民提出的享受保障房的名单公示较单一,对资质监控力度不够的问题,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隋振江表示,大范围的公示确实并非监督的最好办法,更为有利的做法应该是社区、邻里之间的监督。因此,今后在居委会、街道审核资格后将会在社区进行公示,而不是大范围在报纸、网络上进行公示。
将多方互动筛查资质
隋振江还表示,住建委已经开始考虑,对保障房申请人的资质采取更为主动、全面的监管方式,目前已经和住房、公积金进行了联动,对申请人的房屋所有状况进行筛查,下一步还将和银行、车管所以及社保进行联动,全面考察申请人的财产情况,“暂时不会考虑股票,因为筛查主要是针对不动产的。”隋振江表示,今后筛查的工作会越做越细,最大程度上保证保障房申请的公平。
鼓励农村建设公租房
隋振江介绍,目前本市按照城市规划,建设公租房。以农村为例,过去是一家一户违法建房屋出租,现在鼓励农民“上楼”以后,用集资贷款建设公租房,因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自留地建设,土地成本低,受益长期。他表示,当前政府建设的公租房主要面向排队摇号的人群,其他组织建设的租赁房则面向其各自的群体,“比如乡里建设的公租房肯定首先满足当地外来务工人员的需求。这就没有户籍的限制。”
对于其他经济组织建设租赁房的公益性,隋振江表示,完全自己投资经营用的政府不干涉,但享受政府补贴的在租赁价格上就要和政府建公租房一样体现公益性。
隋振江介绍,随着公租房总量的增长,政府的公租房也将打破户籍限制,不单单给符合条件的户籍人口,也给符合条件的在北京工作生活的常住人口。
否认存在“跨区选房”
对于前段时间媒体报道的两类人可以“跨区选房”,隋振江表示,目前的保障性住房不存在“跨区选房”。对两类人的放宽政策,实际上对政府按照户籍所在地选房政策实施过程中,对人户分离以及确实存在困难的群体给与的一种人性化的照顾和弥补。
“如果真的工作在别的区,而户籍在这个区,那干脆把户籍迁过去更加简单,因为北京市的户口迁移没有强制性的政策。”隋振江表示。
(记者郭鲲)(来源:《京华时报》)
■征地率未达标扣规模 保障房须占住宅用地70%
今天上午,国土资源部发布消息称,申报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比例不低于住宅用地的70%;征地率或供地率未达到规定要求的,等比例扣减申报用地规模
近日,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改进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申报与实施工作的通知》,为保证城市用地及时审查报批,提高用地报批效率,促进土地合理利用,进一步改进有关工作,缩短城市建设用地申报与实施周期。
同时,城市申报住宅用地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占住宅用地比例不得低于70%。
征地率或供地率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按其中较大的差值,等比例扣减申报用地规模。
“通知”还提出,依据城市规划和发展需要,按照首先满足民生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控制工业用地的原则申报城市用地。
(来源:法制晚报 作者:郭媛丹)
■严审乡村土地规划 防止变相扩大建设用地规模
针对个别地方随意调整基本农田,以劣顶优,以村庄缩并为名,变相扩大建设用地规模,有的地方规划图数不一致,甚至弄虚作假,造成控制指标不落实的问题,国土资源部日前下发《关于加强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从严要求,扎实做好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审核工作。
《通知》要求,严格履行核查职责并严格执行核查标准。国土资源部将组织检查组,对经批准的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成果进行抽查,严肃查处规划修编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要结合“双保行动”,将规划修编成果审核作为近期土地督察的重点。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陆昀)
■国土部拟通过监测地价 调控房地产市场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副司长窦敬丽近日表示,国土部今年将进一步加强监测分析,运用土地政策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
窦敬丽表示,今年国土部将继续加强对105个大中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准确监测地价动态变化数据,为制定土地政策提供技术支撑。
去年国土部针对105个城市开展了房地产项目用地地价专项调查工作,公布了620个项目房地价比例关系,社会效益明显。
据了解,国土部地价监测工作范围覆盖了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长江沿线、川渝、中西部经济区等重点区域的105个主要城市,有500多家机构、近1900名土地估价师参与了地价动态监测工作。
此外,国土部要建立项目复查考核机制,通过考核指标检验各城市监测数据的及时、真实、准确、完备与规范情况,年度复查考核结果要定期向社会公布。
(来源:观点地产网)
■北京:二手房个税政策收紧,差额营业税变相成全额
1月22日海淀区地税局发布新政:从即日起,针对未满五年及非普通住房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办法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调整前政策为:缴税时需提供契税发票,如营业税按照差额缴纳的情况下,个人所得税仍可按照过户总金额全额的1%进行缴纳。
调整后政策为:缴税时必须提供原始购房发票,如营业税按照差额缴纳的情况下,个人所得税也需同样按照差额的20%进行缴纳。
如无法提供原始购房发票的,所有税费均需按照全额进行缴纳。即:营业税按照差额纳税的个税必须按照差额20%。而如果享受个税1%,5年内普通住宅或者是5年以上非普通住宅也必须营业税缴纳全额。
北京中原三级市场研究部认为这一政策影响非常大,特别是对于贷款购买非普通住宅及5年内房源,税收增加非常惊人。
1月5年内房源交易已锐减。
据北京中原三级市场研究部统计显示,在1月中上旬5年内涉及营业税的房源在成交中比例已经锐减,在12月达65%左右的集中交易,透支了市场的需求及房源,1月目前这部分房源成交比例仅在48%左右,涉及营业税的非普通住宅及普通住宅都明显的出现了观望情绪。
个税改变政策影响
北京中原三级市场研究部认为这一营业税及个税挂钩的营业税细则将会有几点影响:
首先:将使得5年内二手房成交比例继续减少。涉及营业税的房源因为税费增加比较多,出现明显的买卖双方协议税费的情况,房价短期再涨的可能很小。
其次:高档二手房市场需求转移到商品房市场。,进入2010年的一月,截至20日,北京存量豪宅(300万以上)的交易量较12月同期下浮40.3%,是自去年下半年交易量逐月上涨以来的首次下浮。个税政策的改变将使得这一下降幅度继续加大。
第三: 5年到10年的二手房反而会集中比较多的需求,这部分成交量会明显上升。部分区域价格甚至还会继续上涨。
营业税新政:财政部、国税总局23日宣布: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来源:网络采编)
■国务院就“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民意
新华网北京1月28日电(记者陈菲、崔清新)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将于29日正式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国务院法制办29日将在其网站上公布征求意见稿的全文。征求意见稿共五章四十一条,分别对适用范围、征收程序、征收补偿、关于非因公共利益的需要实施的拆迁等问题予以了明确规定。
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2007年8月30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授权国务院就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与拆迁补偿制定行政法规。
据此,国务院法制办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多次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国务院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月12日前,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或者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1750信箱(邮政编码:100017),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字样,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wzs@chinalaw.gov.cn。
(来源:新华网)
■广州“公积金看大病”政策搁浅
1月24日下午,广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夏卫兵向记者证实,目前广州没有推出新的“重大疾病公积金提现”方案,去年闹得风风雨雨的修订后的《广州公积金管理办法》仍然没有下文。原定于去年7月1日就要实行的广州“重大疾病公积金提现”政策,至今仍然束之高阁。
导致这一政策搁浅的是相应的配套措施,即“公积金账户必须保留6个月的余额”的条款,引发了不小的争议。尽管广州公积金管理中心一再表示这是为了维护公积金运作安全,避免公积金提取过于宽松,但很多市民闻讯后,纷纷到银行突击提取公积金,以免被“押款半年”。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人员认为,住房公积金账户上的资金不再仅限于购置住房,还可提取作为“救命钱”,应该是公积金使用上人性化的表现。但这必须要求管理部门严格把关,切实维护公积金运行安全,任何情况下“公积金安全”始终是第一位的。
(作者:李刚 来源:人民网)
■河北:商品房不得分批办理预售许可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朱正举日前表示,今年河北将强化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不得分层、分单元办理预售许可。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应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并销售。
在日前举行的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朱正举表示,今年河北省将进一步健全新建商品房、存量房交易合同网上备案制度,加大交易资金监管力度。继续加快推进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加强房地产市场统计、分析和监测。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房地产市场信息,增加市场透明度,稳定市场预期。
朱正举说,建设部门将会同土地、工商、物价等有关部门,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交易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打击违规预售、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作者:王民 来源:新华网)
■广州旧城改造:三分之二户同意后可强拆
《广州市旧城更新改造规划纲要》日前公布,旧城改造拆迁涉及60万人。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昨日公布《广州市旧城更新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指导意见(试行)》,通过在货币补偿中增设“改造奖励”,明显提高拆迁补偿标准,补偿标准有望接近同区域新房。
《意见》还明确可以实行搬迁时限奖励制度。对于提前搬迁和按时搬迁,将给予不同的搬迁时限奖励费。
为防止钉子户出现而影响旧城改造,《意见》明确,如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被拆迁人户数达到或超过总户数的2/3,对逾期未达成拆迁补偿协议的被拆迁人,拆迁人可申请启动拆迁裁决程序。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裁决结果的,由旧城更新改造项目所在区政府组织实施强制拆迁,或者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拆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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