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引领房地产会计行业潮流!

房地产会计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用新浪微博连接

一步搞定

论坛热门版块 国内最热门的房地产财务同行交流平台 房产会计问吧 - 房产会计实务 - 纳税筹划

论坛推荐版块 我们的宗旨:房会天下 网聚精英 房产会计专题 - 房产开发资料 - 成本预算

网站培训课程 房地产会计财税专业培训 财税课程咨询 - 课程在线报名

楼主: 勤耕不辍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资料] 一个房地产企业的筹划实例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6-1 21:33
  • 签到天数: 41 天

    [LV.5]常住居民I

    101#
    发表于 2009-7-18 10:08:48 |只看该作者
    正在学习中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2#
    发表于 2009-7-18 19:42:24 |只看该作者

    一个房地产企业的筹划实例

    我来学习学习,多谢辛苦啦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10-23 16:50
  • 签到天数: 53 天

    [LV.5]常住居民I

    103#
    发表于 2009-7-20 12:30:27 |只看该作者
    我正准备请顾问呢,不知有没有用,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4#
    发表于 2009-7-23 19:35:54 |只看该作者
    谢谢哦!!!!!!!!!!!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2-3-16 09:33
  • 签到天数: 9 天

    [LV.3]偶尔看看II

    105#
    发表于 2009-7-23 20:00:04 |只看该作者
    税务筹划是每个从业人员头痛的问题,现在学习了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8-3-30 10:06
  • 签到天数: 61 天

    [LV.6]常住居民II

    106#
    发表于 2009-8-4 14:47:29 |只看该作者
    看一下,学学怎么筹划
    您复制他人帖子发表,已涉嫌恶意灌水,来自www.fdckj.com,地址:http://www.fdckj.com/thread-1701-1-1.html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1-10 14:06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107#
    发表于 2009-8-5 10:37:14 |只看该作者

    学习一下

    这个字数可真是难凑过,逼俺废话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3-6 11:19
  • 签到天数: 1110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108#
    发表于 2009-8-5 11:05:22 |只看该作者
    学习一下,学习一下。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1-10 14:06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109#
    发表于 2009-8-5 11:21:00 |只看该作者

    偶来纠错

    这样的文章还加精,银河飞雪失职了。
    这个筹划案例有一个致命的错误,对国家财税法规条款适用情况不深入研究,生搬硬套,我们的筹划方案要基于法规有效的基础上而设。
    众所周知,房地产税收负担最重的是土地增值税,我们的筹划方案要合法有效地降低税负才能谓之成功。
    楼主的这个筹划方案一是采取以土地作价投资新设公司的做法,1-(3)条,参考了财税[1995]48号文件的规定,免土地增值税,可楼主难道不知,在2006年3月2日实施的财税[2006]21号文件中第五条明文规定,对于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期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均不适用财税[1995]48号文件第一条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规定。
    所以A公司以土地对外投资是不能免征土地增值税的,筹划方案一失败。
    后面的几个方案还未细看,待续。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2-10-4 12:00
  • 签到天数: 15 天

    [LV.4]偶尔看看III

    110#
    发表于 2009-8-5 16:56:56 |只看该作者
    学学,向高手致敬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推荐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