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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房地产企业营销设施的计税处理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9-21 11:07
  • 签到天数: 94 天

    [LV.6]常住居民I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9-11-28 20:08:2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了扩展影响,便于接待客户使其充分了解开发产品的性质和结构进而达到销售的目的,一般都会在不同区域设立售楼部和样板房,相应的其会计处理、纳税处理也必然有不同的方式。

        一、项目小区主体之内的售楼部、样板房的计税处理

        国税发[2009]31号文件规定,开发间接费指企业为直接组织和管理开发项目所发生的,且不能将其归属于特定成本对象的成本费用性支出。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工程管理费、周转房摊销以及项目营销设施建造费等。

        所以可以理解,项目小区主体之内的售楼部、样板间等营销设施可以按照上述规定归集入开发间接费用计入开发成本核算。出售时按照销售开发产品进行税务处理。

        二、项目小区主体之外的售楼部、样板房的计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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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鼎财税

    该用户从未签到

    2#
    发表于 2009-11-28 20:34:02 |只看该作者
    学习中,在学习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3-28 19:13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3#
    发表于 2009-11-28 20:51:55 |只看该作者
    学习学习,我是新手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4 小时前
  • 签到天数: 4240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4#
    发表于 2009-11-28 22:38:25 |只看该作者
    我要看看!谢谢楼主!!!!

    该用户从未签到

    5#
    发表于 2009-12-21 09:26:35 |只看该作者
    谢谢楼主上传这些,我急需,谢谢

    该用户从未签到

    6#
    发表于 2010-1-5 22:41:10 |只看该作者
    房地产企业营销设施的计税处理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11-29 15:46
  • 签到天数: 15 天

    [LV.4]偶尔看看III

    7#
    发表于 2011-11-1 10:57:32 |只看该作者
    学习下,谢谢!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2-3-10 16:17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8#
    发表于 2011-11-19 14:34:24 |只看该作者
    学习一下,谢谢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6-7-13 15:30
  • 签到天数: 69 天

    [LV.6]常住居民II

    9#
    发表于 2011-12-3 14:38:38 |只看该作者
    学习学习。回复一下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2-6-16 08:14
  • 签到天数: 143 天

    [LV.7]常住居民III

    10#
    发表于 2011-12-3 15:01:54 |只看该作者
    谢谢楼主,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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