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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勇者无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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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划] 8.3‰是业务招待费节税“临界点”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5-11 21:55
  • 签到天数: 65 天

    [LV.6]常住居民II

    11#
    发表于 2010-1-23 21:02:18 |只看该作者
    有点不懂了,是怎么算的

    该用户从未签到

    12#
    发表于 2010-1-27 15:52:51 |只看该作者

    谢谢

    不错的,挺好啊!有实践性

    该用户从未签到

    13#
    发表于 2010-1-30 09:57:31 |只看该作者
    不错,又学习了,这样的知识越多越好呀。

    该用户从未签到

    14#
    发表于 2010-3-19 10:33:36 |只看该作者
    谢谢了,挺好的

    该用户从未签到

    15#
    发表于 2010-3-19 15:00:12 |只看该作者
    非常感谢,楼主研究政策真细致!

    该用户从未签到

    16#
    发表于 2010-3-23 10:50:02 |只看该作者
    呵呵,觉得很好用。谢谢啦!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2-3-19 14:38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17#
    发表于 2010-3-23 11:28:23 |只看该作者
    不错,学习了,感谢啊

    该用户从未签到

    18#
    发表于 2010-3-25 08:51:44 |只看该作者
    非常感谢这么好的资料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2-3-30 19:11
  • 签到天数: 13 天

    [LV.3]偶尔看看II

    19#
    发表于 2010-3-25 11:38:16 |只看该作者
    接楼主,如果发生招待费60万,则60*60%=36,60-36=24,36小于50,所以调增24万,交所得税6万,共发生66万,还是相当于多付10%。

    [ 本帖最后由 悠悠漫步 于 2010-3-25 11:42 编辑 ]

    该用户从未签到

    20#
    发表于 2010-4-5 11:31:32 |只看该作者
    中国的税法就是奇怪,为了收税,居然能限制扣除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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