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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28招让你在社交职场让人刮目相看(转载)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3-4 10:08
  • 签到天数: 2126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9-11-24 08:31:4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1.长相不令人讨厌,如果长得不好,就让自己有才气;如果才气也没有,那就总是微笑。
      
      2.气质是关键。如果时尚学不好,宁愿纯朴。
      
      3.与人握手时,可多握一会儿。真诚是宝。
      
      4.不必什么都用“我”做主语。
      
      5.不要向朋友借钱。
      
      6.不要“逼”客人看你的家庭相册。
      
      7.与人打“的”时,请抢先坐在司机旁。
      
      8.坚持在背后说别人好话,别担心这好话传不到当事人耳朵里。
      
      9.有人在你面前说某人坏话时,你只微笑。
      
      10.自己开小车,不要特地停下来和一个骑自行车的同事打招呼。人家会以为你在炫耀。
      
      11.同事生病时,去探望他。很自然地坐在他病床上,回家再认真洗手。
      
      12.不要把过去的事全让人知道。
      
      13.尊敬不喜欢你的人。
      
      14.对事不对人;或对事无情,对人要有情;或做人第一,做事其次。
      
      15.自我批评总能让人相信,自我表扬则不然。
      
      16.没有什么东西比围观者们更能提高你的保龄球的成绩了。所以,平常不要吝惜你的喝彩声。
      
      17.不要把别人的好,视为理所当然。要知道感恩。
      
      18.榕树上的“八哥”在讲,只讲不听,结果乱成一团。学会聆听。
      
      19.尊重传达室里的师傅及搞卫生的阿姨。
      
      20.说话的时候记得常用“我们”开头。
      
      21.为每一位上台唱歌的人鼓掌。
      
      22.有时要明知故问:你的钻戒很贵吧!有时,即使想问也不能问,比如:你多大了?
      
      23.话多必失,人多的场合少说话。
      
      24.把未出口的“不”改成:“这需要时间”、“我尽力”、“我不确定”、“当我决定后,会给你打电话”……
      
      25.不要期望所有人都喜欢你,那是不可能的,让大多数人喜欢就是成功的表现。
      
      26.当然,自己要喜欢自己。
      
      27.如果你在表演或者是讲演的时候,如果只要有一个人在听也要用心的继续下去,即使没有人喝采也要演,因为这是你成功的道路,是你成功的摇篮,你不要看的人成功,而是要你成功。
      
      28.如果**到一个贴子还值得一看的话,那么你一定要回复,因为你的回复会给人继续前进的勇气,会给人很大的激励。同时也会让人感激你。


    [ 本帖最后由 hjs666@sina.com 于 2009-11-24 08:3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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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鼎财税

    该用户从未签到

    2#
    发表于 2009-11-24 08:34:31 |只看该作者
    确实很有道理,记住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3#
    发表于 2009-11-24 08:35:06 |只看该作者
    当然,自己要喜欢自己。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3-21 14:26
  • 签到天数: 142 天

    [LV.7]常住居民III

    4#
    发表于 2009-11-24 11:03:44 |只看该作者
    写得很好,谢谢楼主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8-2 11:32
  • 签到天数: 20 天

    [LV.4]偶尔看看III

    5#
    发表于 2009-11-24 17:50:35 |只看该作者
    虽然已经看过很多遍,但觉得说得很有道理,还是顶一下~

    该用户从未签到

    6#
    发表于 2009-11-25 19:51:33 |只看该作者
    值得学习,能真的做到几个就可以了。

  • TA的每日心情

    2014-8-21 13:03
  • 签到天数: 18 天

    [LV.4]偶尔看看III

    7#
    发表于 2009-11-30 10:28:22 |只看该作者
    很好,特别是17条,24条,学习了!

  • TA的每日心情

    2012-3-6 10:45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8#
    发表于 2009-12-1 08:59:40 |只看该作者
    做人比做事更难,谢楼主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4-7 14:42
  • 签到天数: 33 天

    [LV.5]常住居民I

    9#
    发表于 2009-12-1 09:03:29 |只看该作者
    有些道理,但不能一概而论.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4-27 15:34
  • 签到天数: 14 天

    [LV.3]偶尔看看II

    10#
    发表于 2009-12-3 12:40:09 |只看该作者
    回复会给人继续前进的勇气
    出自房地产会计网www.fdckj.com,地址:http://www.fdckj.com/thread-24606-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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