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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征收实例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4-9-29 15:23
  • 签到天数: 97 天

    [LV.6]常住居民I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9-11-22 23:50:1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假设张先生于2004年以50万元购买了一套房产,2006年12月将以70万来出售。

      1、张先生不能提供购房发票证明,又不能提供房屋及建筑物价格评估报告的,其以核定方式来缴纳,则需要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7000(700000×1%)元

      2、如果张先生能够提供购房发票,发票所载金额为50万,那么可扣除:

      原值:500000;加计金额:500000×5%+500000×(1+5%)×5%=51250;税金:契税为7500(500000×1。5%)元,转让时缴纳的营业税为38500(700000×5。5%)、个人所得税按核定方式缴纳为7000(700000×1%)、印花税350元。

      那么该套房屋的增值额为:700000—500000—51250—7500—38500—7000—350=95400元,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按照30%的税率计算。那么,土地增值税为:95400×30%=28620元。

      存在疑惑:征收细则还需要进一步确定

      虽然此次北京地税局对于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和征收方式进行了比较明确的规定;但是,对于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细则还需要进一步的明确,比如对于土地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按照京财税[1999]1201号规定,对居民个人拥有的普通住宅,在其转让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同时,按照京地税地[2004]368号文件规定,对个人转让居住满三年未满五年的非普通标准住宅,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项目;如果将这两个文件进行衔接,是否就是对于普通住宅和五年以上的非普通住宅均免征土地增值税?对于这一点,可能还是存在疑惑,而对于土地增值税征收范围的界定,将直接会影响到该政策对于二手房市场产生的波动幅度。

      11月下半月,预期有售房高峰

      由于土地增值税将于12月1日正式实施,现在距离征收时间也就半个月的时间,那么,在此时间段内,对于那些已经成交的客户来说,为了避免交易税费的增加,必然会出现提前集中过户的现象;另外,对于那些已经有成交意向的消费者来说,受此政策的催动,为了节省土地增值税的成本支出,也将会加速彼此之间交易,同时,也会将部分后期的交易需求提前释放。

      土地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及举例

      企业应当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应交土地增值税”明细科目,专门用来核算土地增值税的发生和缴纳情况,其贷方反映企业计算出的应交土地增值税,其借方反映企业实际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应交而未交的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作为对企业营业收入所征收的一种税收,一般应当作为营业税金进行处理,具体可以分为如下三种情况:

      (一)对于专门从事房地产经营的企业,应当直接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计入“经营税金及附加”科目,对外经济合作企业应当计入“营业税金”科目,股份制企业应当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二)对于非专营房地产开发的企业从事的房地产开发业务应当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一般应当作为其他业务支出处理,如工业企业、商业企业、农业企业、交通企业、民航企业等企业应当计入“其他业务支出”科目,如果企业不划分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那么相应地土地增值税也应当作为营业税金的一部分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如旅游饮食服务企业)。

      (三)对于企业转让其已经作为固定资产等入账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其应当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清理”等账户。

      [例1]某房地产开发企业1998年1月将其开发的写字楼一幢出售,共取得收入3800万元。企业为开发该项目支付土地出让金600万元,房地产开发本为1400万元,专门为开发该项目支付的贷款利息120万元。为转让该项目应当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印花税共计210.9万元。当地政府规定,企业可以按土地使用权出让费、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的5%计算扣除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另外,税法规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可以按土地出让费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的20%加计扣除。则其应纳税额为:

      扣除项目金额=600+1400+120+210.9+(600+1400)×5%+(600+1400)×20%=600+1400+120+210.9+100+400=2830.9万元

      增值额=3800-2830.9=969.1万元

      增值额占扣除项目比例=969.1÷2830.9=34.23%

      应纳税额=969.1×30%=290.73万元

      则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经营税金及附加 29073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2907300

      实际向税务机关缴纳土地增值税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2907300

      贷:银行存款 2907300

      近期土地增值税政策变动:

      从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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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2012-3-6 10:45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2#
    发表于 2009-11-23 12:33:56 |只看该作者
    加计金额:500000×5%+500000×(1+5%)×5%=51250
    好像算的不对吧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2-6-23 21:59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偶尔看看II

    3#
    发表于 2009-11-23 14:02:32 |只看该作者
    好贵啊,怎么什么都要钱,我不玩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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