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擦汗 2017-9-30 0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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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4 天 [LV.3]偶尔看看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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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购房时按要求缴纳了几千元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但一直不知道这些钱去哪里了,也不知道用来做了什么。这笔钱究竟是谁来使用,需不需要经过业主同意?
●提问人:某小区居民袁女士
●跑腿记者:冯春琴
●受访者:市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所负责人
对于袁女士的问题,市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所负责人解释说,关于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国家有明确的规定,市民可以通过查询由银行发放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登记簿,掌握所交款项的情况。
该负责人介绍,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的住宅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58条明确规定:“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按有关规定,从去年4月起,市房管局委托指定一家商业银行为专户管理银行。市房管局物业管理所设立总账户,按物业管理小区为单位设账,实行4级账户核算。总账户为一级账户,每个小区设立二级账户,小区内每一幢楼设立三级账户,每个业主设立四级账户。账户细化到户,每一户业主都对应有一个维修资金专用存款账户,由银行发放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登记簿可方便查询,掌握所交款项的情况。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个别小区过去由建设单位代收业主的维修资金未能及时转存到专户管理银行,这与维修资金管理规定是不一致的,不利于业主对维修资金缴存、使用、增值收益和账面余额进行查询,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按照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业主共同所有的,必须是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过了保修期后,由受益业主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才可以使用。经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审核后划拨给维修单位执行,维修单位必须接受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的检查和监督,并在竣工后将维修资金使用的情况在物业区域内显著位置进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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