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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 物业公司代收的房租、水电费应该怎样纳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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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9-11-8 23:38:3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问:物业管理公司代房主收取房租费,水电费,是否应按收取的房租费、水电费减去支付的房费、水电费的差额缴纳营业税。租赁的别人的房子在租赁应该怎么缴纳税金。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540号)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一)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二)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三)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四)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五)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规定,从事物业管理的单位,以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全部收入减去代业主支付的水、电、燃气以及代承租者支付的水、电、燃气、房屋租金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第076号)第五条关于转租业务征税问题规定,单位和个人将承租的场地、物品、设备等再转租给他人的行为也属于租赁行为,应按“服务业”税目中“租赁业”项目征收营业税。
  根据上述规定,从事物业管理的单位可以减除代业主支付的水、电、燃气费。转租房屋应按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缴纳营业税,对租赁的房产再转租行为也应按规定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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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昨天 07:36
  • 签到天数: 3884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2#
    发表于 2009-11-9 00:09:32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谢谢 楼主!!!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1-17 10:12
  • 签到天数: 103 天

    [LV.6]常住居民II

    3#
    发表于 2009-11-9 08:49:33 |只看该作者
    谢谢楼主的分享,学习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7-3 22:09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4#
    发表于 2009-11-9 09:10:36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谢谢。

    该用户从未签到

    5#
    发表于 2009-11-17 16:19:03 |只看该作者
    这是代收代付的部分也要交税吗?

    该用户从未签到

    6#
    发表于 2010-8-20 09:17:40 |只看该作者
    我是全额缴纳的。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2-12-16 09:08
  • 签到天数: 90 天

    [LV.6]常住居民II

    7#
    发表于 2012-3-12 18:02:52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4-5-9 08:00
  • 签到天数: 719 天

    [LV.9]以坛为家II

    8#
    发表于 2012-4-2 13:09:21 |只看该作者
    进来认真学习,下载,付费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4-12-4 16:06
  • 签到天数: 13 天

    [LV.3]偶尔看看II

    9#
    发表于 2014-7-9 16:27:45 |只看该作者
    问:物业管理公司代房主收取房租费,水电费,是否应按收取的房租费、水电费减去支付的房费、水电费的差额缴纳营业税。租赁的别人的房子在租赁应该怎么缴纳税金。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540号)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一)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二)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三)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四)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五)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规定,从事物业管理的单位,以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全部收入减去代业主支付的水、电、燃气以及代承租者支付的水、电、燃气、房屋租金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第076号)第五条关于转租业务征税问题规定,单位和个人将承租的场地、物品、设备等再转租给他人的行为也属于租赁行为,应按“服务业”税目中“租赁业”项目征收营业税。    根据上述规定,从事物业管理的单位可以减除代业主支付的水、电、燃气费。转租房屋应按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缴纳营业税,对租赁的房产再转租行为也应按规定缴纳营业税。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7-22 17:15
  • 签到天数: 19 天

    [LV.4]偶尔看看III

    10#
    发表于 2014-7-16 17:03:05 |只看该作者
    感谢楼主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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