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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企业外购房地产作为生产办公场所的情况越来越多,房地产交易涉及的税收种类较多,比如契税、印花税、营业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同时,企业外购房产的交易方式也有公司购买自用、或者是个人购买后投资于公司或出租给公司使用的选择,每种方式涉及的税种不相同,综合税负亦不相同。如何在不同的税收安排中获得较大的税后收益,本文通过比较公司购买房地产与个人购买后投资于公司两种不同方式的综合税负,得出了一个相对较优方案。
四川省成都市某地有一大型商场,地理位置欠佳,加之商场经营不善,近几年亏损,商场准备将房地产出售。按目前的市价,公允值大概为售价1000万元。成都市吉祥商业零售有限公司是一家个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吉祥公司老板获悉,此商场旁边将是一年后地铁的规划出口,购买此房地产后的升值空间非常大,如果在商场旁边建了地铁出口,因客流量增大的因素,该房地产的公允值应为3000万元。该公司是采用外购自用方式还是老总以个人名义购买后再进行投资的方式,在税收安排上对公司更有利?
为方便分析,我们假设该公司购买该房地产前的年应纳税所得额均为300万元/年,房地产的折旧年限为20年,不考虑残值因素,折现率为10%,企业所得税适用33%的税率。
方式一:采用公司购买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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