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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 “假赠与”背后的玄机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9-21 11:07
  • 签到天数: 94 天

    [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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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表于 2009-11-5 06:24:0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Peter是某创意工作室总监,也是一位投资达人。


      创意行业出身的Peter将他的特例独行发挥到投资理财当中。Peter最大的优势是拥有一份稳定而殷实的收入,同时在熊市来临前果断卖出,着实收获了不少。“而当年初次接触投资,我差一点掉进陷阱中,否则我至今也出不来。”原来,在2006年,Peter看中了朋友手中的一套二手房。当时房地产市场正是火热的时候,Peter手中又有一定的闲置资金。他计划将朋友的二手房买下做升值投资准备。在商定后,定价100万。但是由于朋友的房子不是家庭唯一房产,且使用时间不足5年,此时转让需要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于是二人商量采取“假赠与”的方式,逃避税收。“当时计算,可以便宜50000元,相当于一开始就有5%的收益。”但是Peter总是不放心,在交易前找了一位税务行业的朋友聊过才发现,原来“假赠与”背后危机重重。

      个人购买不足5年房产所交税款:全额营业税、印花税和契税。

      接受赠与不足5年房产所交税款:契税,

      无论是税种和具体数据上看,“假赠与”都为Peter节省了不少开支。但是,做为以升值投资为目的Peter来说,有4个麻烦等着他。

      通过无偿受赠方式取得的房子,该住房的购房时间按新房产证和契税完税证明上的时间起算。我国不足5年的个人住房对外销售时将要缴纳全额的营业税。在5年期限未满时,如果遇到房产市场价格上涨到Peter的心理价位卖出,他就必需选择是高成本卖出还是等待5年期满后的下一波价格上涨。

      再次转让受赠房产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去受赠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相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计算。若用购买方式,就可以在转让时扣除整个“房屋原值”。

      无偿受赠时,Pete需要缴纳全额契税,而不能享受“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暂减半征收契税”的政策,无偿受赠实则比直接购买缴纳了更多的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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