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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抵押房产出售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9-28 08:55
  • 签到天数: 91 天

    [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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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表于 2009-10-23 06:50:5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问:我单位所辖一企业以房屋作抵押向本地信用社贷款,由于如期未能还贷,房产归信用社所有,目前信用社将该抵押房产出售,请问:此种行为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

      答:银行贷款给单位和个人,借款者以房屋作抵押,如果期满后借款者无力还贷,抵押的房屋归银行所有,对此是否应当征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56号文件第九条明确:借款者无力归还贷款,抵押的房屋被银行收走以抵作贷款本息,这表明房屋的所有权被借款者有偿转让给银行, 应对借款者转让房屋所有权的行为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同样,银行如果将收归其所有的房屋销售,也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

      可见,该企业及当地信用社均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按照销售不动产计算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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