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二
汇兑损益 1.发生汇兑收益
借:有关科目
贷:汇兑损益
2.发生汇兑损失
借:汇兑损益
贷:有关科目
3.期末,将“汇兑损益”科目贷方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贷方
借:汇兑损益
贷:本年利润
将“汇兑损益”科目借方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方
借:本年利润
贷:汇兑损益
五十三
营业外收人 1.发生的各种营业外收人
借:现金
银行存款
固定资产清理等
贷:营业外收入
2.期末,将“营业外收入”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营业外收入
贷:本年利润
五十四
利润或亏损的结转 1.期末,将“保费收入”、“分保费收入”、“追偿款收入”、“利息收入”、“摊回分保赔款”、“摊回分保费用”、“转回未决赔款准备金”、“转回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转回长期责任准备金”、“转回寿险责任准备金”、“转回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其他收入”和“营业外收入”等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保费收入
分保费收入
追偿款收入
利息收入
摊回分保赔款
摊回分保费用
转回未决赔款准备金
转回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转回长期责任准备金
转回寿险责任准备金
转回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其他收入
营业外收入
贷:本年利润
2.期末,将“赔款支出”、“死伤医疗给付”、“满期给付”、“年金给付”、“退保费”、“分出保费”、“分保赔款支出”、“分保费用支出”、“手续费支出”、“佣金支出”、“利息支出”、“保户利差支出“、“营业税金及附加”、“提存未决赔款准备金”、“提存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提存长期责任准备金”、“提存寿险责任准备金”、“提存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提取保险保障基金”、“其他支出”、“营业费用”、“营业外支出”、“所得税”等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本年利润
贷:赔款支出
死伤医疗给付
满期给付
年金给付
退保费
分出保费
分保赔款支出
分保费用支出
手续费支出
佣金支出
利息支出
保户利差支出
营业税金及附加
提存未决赔款准备金
提存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提存长期责任准备金
提存寿险责任准备金
提存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提取保险保障基金
其他支出
营业费用
营业外支出
所得税
3.将“投资收益”科目的净收益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投资收益
贷:本年利润
将“投资收益”科目的净损失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本年利润
贷:投资收益
4.将“汇兑损益”科目的净收益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汇兑损益
贷:本年利润
将“汇兑损益”科目的净损失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本年利润
贷:汇兑损益
五十五
利润分配 1.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转入
2.提取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法定公益金、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任意盈余公积
3.提取总准备金
借:利润分配––––提取总准备金
贷:总准备金
4.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
借:利润分配––––应付利润
贷:应付利润
五十六
结转全年利润(或亏损) 1.年度终了,将本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结出本年实现的净利润,转入“利润分配”科目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年度终了,将本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结出的净亏损,转入“利润分配”科目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本年利润
3.年度终了,将“利润分配”科目下的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法定公益金
––––提取总准备金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应付利润
借: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转入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五十七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调整增加的以前年度利润或调整减少的以前年度亏损
借:有关科目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调整减少的以前年度利润或调整增加的以前年度亏损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有关科目
3.由于调整增加以前年度利润或调整减少以前年度亏损而相应增加的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4.由于调整减少以前年度利润或调整增加以前年度亏损而相应减少的所得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结转余额
如为贷方余额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末分配利润
如为借方余额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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