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奋斗 2017-9-28 08: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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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91 天 [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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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徐和锋
在房地产开发中,投资商一般都针对每个特定的项目成立一个独立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每个公司以项目为限负法律责任,投资商通过股权实现对项目公司的控制,项目公司之间则彼此互不影响。这种形式之所以被广泛采用,是因为它能够使投资商合理地规避市场以及法律上的某些风险。
本文要谈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收购”,是指投资商对这些拥有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项目公司的股权收购行为。实质上,这是二级市场土地转让的一种形式。
项目公司收购的兴起
回顾上海市2003年1-9号的土地招标情况,竞争的激烈程度已经为大家所共知,部分热门地块甚至有几十家开发商同时参与竞标。进入2004年以来,上海政府紧随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对投资总量进行控制,相应减少了土地一级市场的供应。今年的第1号土地出让公告于8月27日才发出,一级市场的土地供应显得愈发紧张。
“僧多粥少”,开发商从一级市场获取土地的难度正在越来越大,部分开发商甚至经历了颗粒无收的2003年,这些开发商开始为他们的土地储备担忧。不少开发商短期内的土地储备虽然比较充足,但是用完现有的土地储备以后,很可能面临“断顿”的危险。据达安企业的一位内部人士介绍,他们公司目前的土地储备足以满足未来5年的开发之需,但是由于去年在土地储备上没有突破,5年以后的可开发土地已经很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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