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奋斗 2017-9-28 08: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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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91 天 [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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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新的企业所税税法已经实施,对实际管理地在中国境内的境外注册公司,应界定为居民企业。当境内公司向在境外注册公司的我国居民企业分配现金红利时,境内公司是否要按10%(或5%)的比例代扣代缴预提所得税?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第三条第三款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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