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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 什么是合法有效凭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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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9-9-12 06:36:2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一、“合法、有效凭证”涉及的相关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帐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帐,进行核算。”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
第二十二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二、“合法、有效凭证”的释义
所谓“合法、有效凭证”,是指填制内容、方式符合有关税收法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其中,合法的原始凭证包括套印税务机关发票监制章的发票以及经省级税务机关批准不套印发票监制章的专业发票和财政部门管理的行政性收费收据以及经财政部门、税务部门认可的其他凭证。
只有完全具备以下“三性”的发票才是合法有效的发票。
1、合法、有效的发票是指:
(1)合法性。
发票的确立是由法律行政法规作出规定,它是由法定的管理机关——税务机关统一监制,依法印制、使用的发票是财务收支的合法凭证,任何人不得无故拒绝接受,它的流通、传递受法律保护。
私 印、私购、盗窃、抢夺、Dai.开、借用的发票是发票的来源非法;弄虚作假开具发票,是开具发票非法;用其他票据代替发票、擅自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是发票载体非法;取得“白头单”(也称白条)等非法凭证付款入帐,是受理非法凭证。这些都是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只有依法印制、依法领购、依法开具、依法取得 的发票,才具备发票的合法性。
(2)真实性。
指用票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客观事实出发,对经济业务进行如实、客观地记录;对接受的发票进行严格的审核把关,去伪存真,以保证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变造、虚开的发票是违反真实性的这一特性,是不能反映经济业务活动原貌的。
(3)时效性。
开具发票必须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时限进行,不得擅自提前、滞后开具发票,人为调节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原始凭证应具备的基本内容包括:原始凭证的名称、填制日期、编号、填制和接受凭证的单位的名称、经济业务的基本内容、有关人员的签章等。原始凭证所填制的内容和数字必须真实可靠,各项内容填写正确齐全、文字简要、字迹清楚、大小写金额符合规格,并有经办业务的有关部门和人员的签名盖章,所记录的经济业务符合国家的政策、法令、制度和核准的预算,必须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原始凭证方为合法、有效的凭证。
原始凭证按照来源可分为外来原始凭证(如购买货物时从销售方取得的发票)和自制原始凭证(如工资单、领料单等)。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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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2-10-24 09:37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2#
    发表于 2009-9-12 11:09:50 |只看该作者
    本帖隐藏的内容需要回复才可以浏览

    该用户从未签到

    3#
    发表于 2009-9-12 13:11:52 |只看该作者
    !学习学习!

    该用户从未签到

    4#
    发表于 2009-9-14 10:55:09 |只看该作者
    楼主辛苦了,谢谢分享

    该用户从未签到

    5#
    发表于 2009-9-19 16:47:38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的帖子

    楼主辛苦了,谢谢分享
    出自房地产会计网www.fdckj.com,地址:http://www.fdckj.com/thread-19653-1-1.html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5-12-19 11:56
  • 签到天数: 146 天

    [LV.7]常住居民III

    6#
    发表于 2009-9-25 22:07:03 |只看该作者
    请记住我们的域名www.fdckj.com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6-21 12:02
  • 签到天数: 348 天

    [LV.8]以坛为家I

    7#
    发表于 2009-12-9 09:26:21 |只看该作者
    楼主是个有心人,谢谢分享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7-4 00:23
  • 签到天数: 28 天

    [LV.4]偶尔看看III

    8#
    发表于 2009-12-9 09:42:08 |只看该作者
    学习下,多谢楼主的分享啊~~~

    该用户从未签到

    9#
    发表于 2010-1-16 16:46:36 |只看该作者
    楼主辛苦了,谢谢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发表于 2010-1-31 15:25:16 |只看该作者
    这个好像书上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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