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引领房地产会计行业潮流!

房地产会计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用新浪微博连接

一步搞定

论坛热门版块 国内最热门的房地产财务同行交流平台 房产会计问吧 - 房产会计实务 - 纳税筹划

论坛推荐版块 我们的宗旨:房会天下 网聚精英 房产会计专题 - 房产开发资料 - 成本预算

网站培训课程 房地产会计财税专业培训 财税课程咨询 - 课程在线报名

查看: 3561|回复: 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筹划] 捆绑销售的筹划思路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9-9-12 06:05:4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捆绑销售的筹划思路



  从大多数商家实施的捆绑销售行为可以看出,捆绑销售从经营行为的角度分析一般有四大特征:一是必须将捆绑销售的各种不同型号或不同类别的商品一起对外出售,不拆分销售;二是将捆绑销售的各种、各类商品以一个统一的价格一起对外销售,售价中一般不区分哪种商品售价几何,或者即使区分,也是为了满足税法对开具发票的要求象征性地确定其中部分商品的售价,而并非实际交易的价格;三是捆绑销售的价格小于按各种、各类商品分别对外销售的价格总和,有低价位促销和竞争优势;四是往往由畅销商品与不畅销商品或者是不畅销商品进行搭配捆绑。

  由此可见,捆绑销售实际上是商家商品促销的一种形式,与商家采取的其他销售形式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区别就在于捆绑销售是一种附带特定条件的折扣销售商品的行为,其特定的条件就是客户必须对捆绑的商品一起购买,不可以拆分,如果一定要购买其中的一个或部分商品,则不享受对捆绑销售所确定的优惠幅度;而所谓的折扣就是捆绑销售的价格小于按各商品正常价格分别对外销售的价格总和的部分。但需注意的是,企业具体确定折扣额的方法可能有多种,如可以按捆绑销售的各商品分别对外销售的价格总和进行折扣,或按其中一种或部分商品价格的一定比例进行折扣,或放弃其中一种或部分商品的售价。

  从税务处理的角度看,捆绑销售实际上是企业为了促销而采取的一种折扣销售的方式,因此,只要企业实施的捆绑销售行为能够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就可以按照折扣后的销售净额计算缴纳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而如果企业将折扣另开发票,则不论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能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缴纳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

  由此可见,要使得企业实施捆绑销售的税负达到最低,只有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才可以按照折扣后的销售净额计算缴纳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从而使捆绑销售的总体税负达到最低,此方法是按照我国目前税法规定对企业实施捆绑销售行为实施的最佳纳税筹划策略。

  但必须注意的是,如果采取放弃其中一种或部分商品的售价,仅收取部分商品价款的方式进行捆绑销售的营销定价,而企业又在销售发票中仅注明部分商品的售价款,不涉及其他商品的售价和折扣等内容,这实质上已成为或买×赠×的促销形式。此时,不管是对照税法必须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规定,还是根据税法对外赠送商品需视同销售的规定,都不能将放弃收取的商品价款或对外赠送商品的价款从计税销售额中减除,而应按照税法规定将没有收取的商品价款或对外赠送商品的价款并入捆绑销售的销售额一并计缴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由此可见,企业在营销筹划时,要注意分析拟实施的营销行为是否会出现与税法所规定的纳税特征相一致的情形,避免增加税负。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踩0 转发到微博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2-11-12 22:27
  • 签到天数: 12 天

    [LV.3]偶尔看看II

    2#
    发表于 2009-9-19 23:55:14 |只看该作者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

    该用户从未签到

    3#
    发表于 2009-9-20 00:57:45 |只看该作者
    学习学习了。。。。。。。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2-12-16 09:08
  • 签到天数: 90 天

    [LV.6]常住居民II

    4#
    发表于 2012-3-12 17:39:12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推荐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