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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资讯] 寿险投保十项须知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3 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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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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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表于 2009-9-8 14:43:0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1、当业务员拜访您时, 您有权要求业务员出示其所在保险公司的有效工作证件。
        2、您有权要求业务员依据保险条款如实讲解险种的有关内容。 当您决定投保时,为确保自身权益,请认真阅读保险条款。
        3、在填写保单时,您必须如实填写有关内容并亲笔签名; 被保险人签名一栏应由被保险人亲笔签署(少儿险除外)。      
        4、当您付款时,业务员必须当场开具保险费暂收收据, 并在此收据上签署姓名和业务员代码;您也可要求业务员带您到保   险公司付款。   
        5、投保一个月后,您如果未收到正式保险单,请向保险公司查询。收到保险单后,您应当场审核,如发现错漏之处,有权     要求保险公司及时更正。
        6、投保后一定期限内,您享有合同撤回请求权,具体情况视各公司规定。
        7、如您的通讯地址发生变更,请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以确保您能享有持续的服务。
        8、对于退保、减保可能给您带来的经济损失,请在投保时予以关注。
        9、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参照保险条款的有关规定, 及时与保险公司或业务员取得联系。
        10、您对投保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可向保险公司的有关部门咨询、反映或向保险行业协会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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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鼎财税

    该用户从未签到

    2#
    发表于 2009-9-8 17:02:01 |只看该作者
    了解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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