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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风雪夜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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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感悟] 申诉无门,为什么踢我出群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31#
发表于 2009-9-17 20:11:56 |只看该作者
楼主自学成材的精神值得学习,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2-7-24 09:42
  • 签到天数: 8 天

    [LV.3]偶尔看看II

    32#
    发表于 2009-10-4 11:39:15 |只看该作者
    谢谢32#
         谢谢你的指点,通过论坛的学习和网友之间的争论,我对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我也找了一些资料学习,对该问题也收获不少。一切如你所述。谢谢!

      不过,我还是持这观点:土地增值税扣除中利息的扣除问题,我觉得不是税法与会计之间的差异问题,而是土地增值税立法的滞后问题。通常税法与会计之间的差异仅指所得税会计中税前扣除上的永久性差异与时间上差异,而不是指会计概念与其他税种概念之间的区别,不然,各个税种的概念都和会计概念产生差异,那不是乱了套!况且土地增值税在94年立法时利息扣除的概念与会计和所得税法上的概念都是一致的。
    以上只是我个人的一点见解,权作笑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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