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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老板的电话费能入账报销吗?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9-3 21:19
  • 签到天数: 9 天

    [LV.3]偶尔看看I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9-9-2 20:06:3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我们是私有企业,老板的电话费较多,有时他将他的电话费拿给我做帐,我不知能不能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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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5-6-3 07:54
  • 签到天数: 4269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2#
    发表于 2009-9-2 20:22:26 |只看该作者
    可以的啊!只是太多了的话,在年终要做纳税调整的!
    最好是发一份单位有关人员电话费管理制度!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1-28 10:15
  • 签到天数: 85 天

    [LV.6]常住居民II

    3#
    发表于 2009-9-2 20:28:33 |只看该作者
    给老板报销私宅电话费相当于给他发工资了

    老板也真是的,还不如拿点餐费发票过来呢,如果销售额够多,至少还能列支60%,而且还没有个人所得税的困扰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5-10-1 09:37
  • 签到天数: 260 天

    [LV.8]以坛为家I

    4#
    发表于 2009-9-3 00:11:18 |只看该作者
    好好   认真学习了啊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4-4-19 09:38
  • 签到天数: 38 天

    [LV.5]常住居民I

    5#
    发表于 2009-9-3 09:38:23 |只看该作者
    可以做账,只是涉及到了个税问题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4-3 11:26
  • 签到天数: 15 天

    [LV.4]偶尔看看III

    6#
    发表于 2009-9-3 09:50:00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的帖子

    广州市目前的政策:依据《关于个人通讯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穗地税发[2007]201号)文件的规定,除党政群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外的其他扣缴义务人,参照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函[2004]547号)第四点的规定,其单位高层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以及在本单位受薪的董事会成员)在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额度内,其他人员在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额度内,凭发票在单位报销通讯费用的部分,准予在计征个人所得税前扣除。超过上述规定标准为职工报销的通讯费用以及发给职工的现金通讯补贴,应并入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该通讯费补贴不包括个人名义的家庭电话费用。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2-4-23 09:58
  • 签到天数: 12 天

    [LV.3]偶尔看看II

    7#
    发表于 2009-9-3 10:28:02 |只看该作者
    我们都是老板实报实销的,下费用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1-4-23 12:01
  • 签到天数: 44 天

    [LV.5]常住居民I

    8#
    发表于 2009-9-3 15:41:32 |只看该作者
    一般都是直接进了费用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9-3 21:19
  • 签到天数: 9 天

    [LV.3]偶尔看看II

    9#
    发表于 2009-9-4 12:27:54 |只看该作者
    真的受益匪浅啊!谢谢这个坛子里的各位同行和班主啊!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2-2-24 15:42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10#
    发表于 2009-9-4 12:59:15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看来要先建制度再报销比较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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