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奋斗 2017-9-21 11:07 |
---|
签到天数: 94 天 [LV.6]常住居民II
|
(三)实地调查
经过区局批准,评估人员深入H公司,从企业基本情况、产品技术指标、业务过程、经营和纳税情况、销售方式等方面进行了实地调查,以进一步分析和解释疑点。
1、技术指标。
以C30型混凝土为例,其主要材料构成为:水泥、黄沙、石子。配料为矿粉、墙体用粉煤灰、添加剂。价值构成比如下:(单位:元/每立方)
企业
商品混凝土售价
水泥
黄沙
石子
矿粉
墙体用粉煤灰
添加剂
加工费
H公司
232-237
65-70
50
32
9
6
10
60
A公司
261
95
32
34
11
9
20
60
上表表明:H公司在售价上比A公司有优势。
2、业务流程。
招投标→业务洽谈→签订合同→组织生产→送货签收→28天后凭验收工程决算单开票计算销售。
3、经营和纳税情况。
我们调阅了H公司2004年全年的有关帐册报表,抽取了有关合同、工程决算表及发票,初步了解到,H公司2004年业务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业务是H公司直接销售自产产品,即所有原、辅材料由H公司采购,进行生产销售,销售产品共计43916838.46元,数量为194826.54方,按6%征收率共交2635010.31元增值税。H公司另一部分业务是客户提供主要原材料即黄沙、石子、水泥,H公司提供辅料,加工成混凝土,收取加工费共计25345772.15元,数量为246300.82方。H公司加工费收入25345772.15元,按6%计算交纳增值税1520746.33元。
4、两种销售方式。
H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某贸易公司为施工方提供大量水泥、黄沙、石子,发票直接开给施工方,以水泥为例,每吨只加价一元钱,这根本是违反常理的事,一元钱连运费都不够支付,哪能有钱赚呢?这从另外一方面来说,低价交易使得全资子公司也能保持长期不交增值税。
评估人员抽查发票时发现:H公司下属这家独立核算的贸易公司,主要以经营水泥为主。贸易公司其自购的水泥和少量矿粉销售给基本建设单位,共计22823658.81元,另一关联公司(非我局税收管辖)销售给基本建设单位黄沙、石子。H公司再用这些原材料加工成混凝土送到工地,H公司只垫付少部分辅料,收取混凝土加工费,开票项目仍然是混凝土,加工费收入在纳税申报时与自产的混凝土销售收入合并按简易办法交纳增值税。由于税率串用,税负大大降低。这就是我们在建设单位某公司了解到他们支付货款给供应单位312万元,而H公司帐上只反映76.2万元的来龙去脉了,H公司是通过成立子公司的方式经过指定交易价格,对该合同的混凝土的供应项目要求建设单位将312万元分别拆解成76.2万元和235.8万元: 235.8万元汇给贸易公司,贸易公司开项目为水泥黄砂的销售发票;76.2万元汇给H公司,H公司开项目为混凝土的发票。
H公司这样的操作给自己带来了极大的避税效益,如果不是借关联公司的商号分解销售水泥、沙石、加工费而是和A公司一样正常操作按平均价格每立方300元(这是几种标号产品的销售平均价格)计算纳税的话,全年应缴税款应该至少790万元。即使部分业务收取加工费,H公司也至少应该缴纳税款693万元。由此可见:H公司加工费收入25345772.15应按17%计算交纳增值税4308781.27元,而不应该按照简易方式6%交纳增值税。这样算下来,扣除H公司已纳税款1520746.33元,预计少交增值税2788034.94元。
(四)评估处理
混凝土行业纳税的法律依据。早在2000年国家税务总局就混凝土行业无法得到沙、石进项发票造成行业税负偏重而制定相关规章予以法律性救济。根据国税发2000(37)号文件对一般纳税人生产和销售的商品混凝土自2000年1月1日起按6%交纳增值税。而H公司受托加工业务根本不属于上述规章调整的范围。加工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即:加工业务属增值税征税范围,以及第二条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按17%交纳增值税的规定执行。
由于该案件涉案金额超过100万元,区局按规定及时将案件移交市国税局稽查局,并将评估过程中发现的带有行业特点的问题向稽查局做了通报。市稽查局经过认真地调查取证,对代加工的产品部分进行了仔细确认,最终将查实的130万增值税和加收的3.3万元滞纳金补征入库,同时按规定将稽查结果及时反馈给了区局。
三、评估建议
(一)混凝土行业税收征管特征。混凝土行业特征决定了混凝土企业的可比性很强,主要表现在:第一、生产工序流程、加工工艺基本同一;第二、产品单一,且同类产品不同企业的附加值基本一致;第三、销售环节简单固定、没有中间环节;第四、税收计算简单。从以上四点来看,同行业同规模的企业之间税收负担水平应该不相上下,如果有较大的起伏,就肯定会有原因。由于对于混凝土企业都采用6%的征收率,用百分比分析税负是没有意义的。选择具有可比性的不同企业的税负分析入手,而且要用单位立方的税收负担来对被评企业进行考量,才能真实反映各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并从中找到症结,做到对症下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