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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 土地价值单独核算不用缴纳房产税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9-28 08:55
  • 签到天数: 91 天

    [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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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表于 2009-8-30 07:12:4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问:我是一家设备制造企业的会计,我公司2008年10月新购置了一处厂房,合同单独约定了土地的价款和地上建筑物的价款。请问,在计算房产税时是否包括地价款?
      
    答: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单独作为无形资产核算,企业外购的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如果你公司新购置的厂房对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价值分别核算,则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中不包括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如果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价值未分别核算,则应与建筑物价值一并计入固定资产总值,计算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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