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24-3-4 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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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2126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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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和个人购买纯房屋或承受土地使用权,由购买人或受让人缴纳契税本无可厚非,但在实践中,单位和个人在支付购买房屋或承受土地使用权的价款中,并非完全是房屋与土地使用权的价款,其支付的价款还包含了与房屋相关的附属设备、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地面附着物。而购买人的习惯性做法是:将所购买的房地产整体“打包”,也就是只签订一个总成交价格。如此以来,税务机关也就理所当然地按照合同成交价格全额征收契税。对支付价款中包含有房屋、土地使用权之外其他财产的,如何进行纳税筹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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