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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心封南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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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 房地产企业临时建设的售楼处是否要交房产税?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2-8 17:20
  • 签到天数: 34 天

    [LV.5]常住居民I

    171#
    发表于 2009-10-20 09:16:50 |只看该作者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财税地[1987]3号),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瓦石灰窑以及各种油气罐等,不属于房产。
      另据《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法规》(财税地字[1986]第008号)规定:凡是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不论是施工企业自行建造还是由基建单位出资建造交施工企业使用的,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是,如果在基建工程结束以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者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当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依照法规征收房产税。
      根据上述规定,所述临时售楼处是为销售服务,实际使用状况并不符合上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规定,因此不属于免征房产税的临时性房屋范围。按规定,应当缴纳房产税。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3-10-24 09:05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偶尔看看II

    172#
    发表于 2009-10-20 15:18:23 |只看该作者
    为什么要回复才能看到,如果单独建造的售楼处应该交的

    该用户从未签到

    173#
    发表于 2009-10-20 15:47:20 |只看该作者
    初涉房地产,虚心学习小会计

    该用户从未签到

    174#
    发表于 2009-10-21 21:16:27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的帖子

    很想学习学习,谢谢啦

    该用户从未签到

    175#
    发表于 2009-10-22 08:21:52 |只看该作者

    看看也得回贴

    看看也得回贴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3-1-11 13:38
  • 签到天数: 5 天

    [LV.2]偶尔看看I

    176#
    发表于 2009-10-23 08:46:06 |只看该作者
    应该交吧,我们这儿是交的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6-11-11 19:53
  • 签到天数: 26 天

    [LV.4]偶尔看看III

    177#
    发表于 2009-10-23 08:58:32 |只看该作者
    谢谢分享!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3-4-23 10:44
  • 签到天数: 25 天

    [LV.4]偶尔看看III

    178#
    发表于 2009-10-24 14:10:48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是要交的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5-27 17:09
  • 签到天数: 75 天

    [LV.6]常住居民II

    179#
    发表于 2009-10-24 21:16:00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应该不交吧,毕竟是临时的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2-5-25 09:32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180#
    发表于 2009-10-25 22:13:25 |只看该作者
    为项目临时用房,应该不用交吗

    发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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