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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关于甲供材料纳税及会计处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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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9-8-12 15:34:4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问:我是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建筑工程公司签定合同,材料由我公司购买,我公司购买材料1万元(除安装设备外),凭购买时销售方提供的货物销售发票直接进入了开发成本。当时的会计处理为:
借:开发成本  1万元   
    贷:银行存款  1万元
    可是税务部门要求我们缴纳这部分材料价款的建筑业营业税,税务部门的理由是这部分材料没有加到工程价款里,漏缴建筑业营业税,请问,这合不合理?如果不合理,我正常的会计处理应该怎样处理?请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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