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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划] 谈房产税的节税技巧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3-4 10:08
  • 签到天数: 2126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9-8-11 10:22:5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记录付费主题, 价格: 5 元本位币
    房产税属于财产课税,按年征收,分期交纳。
      我们现在执行的房产税条例,还是1986年制定的。大致是: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等,免征房产税。
      除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外,目前下列单位自用的房产也免税:铁道部所属的铁路运输企业;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等机构;政府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投资兴办的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企业办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公益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
      房产税的税率,若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税率为1.2%。若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税率为12%。我们举两个例子来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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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鼎财税

    该用户从未签到

    2#
    发表于 2009-8-11 11:46:05 |只看该作者
    看看实用性大不大,学习一下。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2-24 09:18
  • 签到天数: 11 天

    [LV.3]偶尔看看II

    3#
    发表于 2009-8-11 16:45:44 |只看该作者
    今天正好签了一个合同,看一下.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5-18 22:28
  • 签到天数: 13 天

    [LV.3]偶尔看看II

    4#
    发表于 2009-8-14 11:06:12 |只看该作者

    希望借鉴

    希望借鉴
    您复制他人帖子发表,已涉嫌恶意灌水,来自www.fdckj.com,地址:http://www.fdckj.com/thread-17061-1-1.html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10-30 16:23
  • 签到天数: 34 天

    [LV.5]常住居民I

    5#
    发表于 2012-5-27 12:00:58 |只看该作者
    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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