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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小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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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合作建房,收到对方转来的第一笔款,是否应该进预收账款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
发表于 2009-7-29 09:57:44 |只看该作者
按照协议,开发后房屋销售各卖各的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3-4 13:46
  • 签到天数: 5 天

    [LV.2]偶尔看看I

    12#
    发表于 2009-7-29 10:07:10 |只看该作者
    甲乙双方同意将甲乙双方土地合并出让到甲方,以甲方名义报建,共同组建项目部,开发成本按各自国土证所载面积确定的出资比例分摊,运营资金双方按出资比例向项目部提供,这种情况是算合作,还是联营?再请问一下,收到的第一笔启动资金应列预收账款,还是其他什么科目?多谢指教!
    这样开发的话感觉手续会比较复杂,税收上对于甲乙双方同意将甲乙双方土地合并出让到甲方,这会不会涉及土地出让纳税问题?以甲方名义报建,共同组建项目部,这样的话我觉得收到对方的启动资金应该先挂往来款-其他应付款,还盼请高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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