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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控制管理
建设项目的全过程造价控制一般分为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的控制,在具体的实施中,我们又可把三个阶段转化为项目决策与设计阶段、承发包与施工阶段、竣工与后评价阶段。
一、承发包及施工阶段
在承发包阶段,必须完成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①编写、发布招标公告(书),制定资格预审条件,评标细则、进行资格预审,协助领导选择优秀的施工、监理企业等;②编制标底、工程量清单、审定标底、评标、开标;③认真审阅施工合同内有关造价部分条款的内容,尽可能减少发生造价条款争议的可能。
施工阶段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提供原始依据。要做到"严"、"细"、"准"。"严",是严把签证关,建设工程的施工周期长,签证是对施工过程的记录也是最终工程价款结算索赔的依据,应严格把关,及时签证,防止施工单位巧立名目、以少报多,遇到问题不及时解决、结算时候搞突击:"细",是要求本部门人员细致认真,对于可以描述清楚的尺寸、部位、数量要认真记录,必要时可以依靠摄影、照相等手段帮助,防止结算时的漏项、错算:"准",就是准确地审查验工月报、签证数量、索赔价款,尽可能在最终结算时少留活口。部门经理应对项目造价控制(管理)负责,在跟踪管理的同时,没有该责任人签名的签证不得结算工程款,同时对工程付款进度进行控制负责,防止工程款超付。
二
、竣工与后评阶段
竣工结算决算是工程造价合理确定重要依据,工程量计算、预算定额套用、取费合理性的审查,还是变更签证、索赔条款、不可抗力因素的分析等,都要做到严格、合理、公平。除了上述内容,我认为还有二点十分重要:一是审计报告的内容:我们不能仅仅注重审计后工程结算的价款数字,还有审减数,在报告中应有分析影响工程价款的原因、审核调整的主要内容及如何控制修正工程造价的相关内容。二是审计过程中的三级复核应落实具体,不能流于形式,由于工程审计工作面广、量大,技术质量要求高,在审核过程中难免有计算错误,判断偏差,为防范审核风险,实行三级复核制度,层层把关,对工作底稿逐级复核,最终才能交出一份合理的竣工结算审核报告,从而真正达到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
综上所述,对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造价控制的主要内容为:在项目决策阶段进行可行性研究,对拟建项目的各方案作出相应的投资估算,并进行项目经济评价;在设计阶段用技术经济方法评选设计方案,编制概算,并从经济技术角度帮助设计人员进行设计优化;在工程承发包阶段,编制招标文件、制定合同条款、编制审定标底,协助领导选择承包商;在施工阶段审查变更,进行付款签证,审核评估相关索赔等;在竣工阶段,进行估算审核并编制工程决算书,作好相应的后评价工作。
●招投标管理
通过严把资格预审关、严把标底编制关、严把招标细节关
发包方必须加强施工合同管理,作好下列工作:
(一)
建立健全的施工合同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
(二)
从施工合同签订到归档,每一个环节都应有专人管理;
(三)
在具备了与承包方签订施工合同的条件下,作好签订前管理;
(四)
主体资格要合法,内容具体,责任要明确,条款要完备,用语要准确。
(五)
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有关要求履行应尽的义务;
(六)
按规定正确行使权力;
(七)
向工地派驻具备相应资质的代表或聘请监理单位及具备相应资质的咨询单位负责监控承包方履行施工合同;
(八)
保证施工合同档案的完整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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