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引领房地产会计行业潮流!

房地产会计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用新浪微博连接

一步搞定

论坛热门版块 国内最热门的房地产财务同行交流平台 房产会计问吧 - 房产会计实务 - 纳税筹划

论坛推荐版块 我们的宗旨:房会天下 网聚精英 房产会计专题 - 房产开发资料 - 成本预算

网站培训课程 房地产会计财税专业培训 财税课程咨询 - 课程在线报名

查看: 2197|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解读] 财税〔2009〕60号文中如何确认企业清算所得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9-20 13:49
  • 签到天数: 63 天

    [LV.6]常住居民I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9-7-21 06:31:2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财税〔2009〕60号文中如何确认企业清算所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发布后如何计算企业清算所得,谈谈自己的看法
    企业清算所得税中第三条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如下:
      (1)全部资产均应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第四条: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加上债务清偿损益等后的余额,为清算所得。

    由此可知:清算的清算所得的计算公式如下:

    清算所得=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公允价格)-资产的计税基础(税法规定的资产尚可扣除金额)-清算费用(法律中优先受偿权)-相关税费(清算中契税、营业税、存货的进项税)+债务清偿损益(债务的计税基础-已经偿还金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我个人认为相关税费应包含企业以前年度欠税。
    举例如下
    资产负债表:(单位:万元)


    负债账面价值
    负债计税基础
    最终清偿额
    应付账款:2000
    1900
    1800
    应交税金:900(以前年度欠税)
    900
    900
    应付工资:300
    300
    300
    短期借款:1500
    1500
    1400
    预计负债:10
    (售后服务费)
    0
    10
    合计:5010
    4600
    4410

    企业的清算期内支付清算费用100,支付职工安置费、法定补偿金80。清算过程
    中发生的相关税费为20,以前年度可以弥补的亏损300

    清算所得=5650-5090-100-80-20+4600-4410-300=250万元

    清算所得税=250×25%=62.5万元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踩0 转发到微博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7-24 18:13
  • 签到天数: 159 天

    [LV.7]常住居民III

    2#
    发表于 2009-7-21 08:03:03 |只看该作者
    财税〔2009〕60号文中如何确认企业清算所得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推荐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