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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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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表于 2009-6-28 16:34:3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问:公司给公司借款,借款印花税怎么算,是根据借款合同还是根据具体的发生额,借款合同是一年期的,但发生的时候可能借了还,还了又借,每次发生的金额也不一定相同,这样一年根据发生额累加的金额就超出借款合同上的金额,请问一下公司应怎么算印花税?

      
    答:关键是合同怎么签订的,如果是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是企业与银行,企业与企业之间较少),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借款合同贴花问题的具体规定》(国税地[1988]30号)的规定,借款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签订,规定最高限额,借款人在规定期限和最高限额内随借随还。为此,在签订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时,应按合同规定的最高借款限额计税贴花。以后,只要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再签订新合同的,就不另贴花。

      如果不是周转性合同,那么按合同上面记载的借款金额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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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2#
    发表于 2009-6-28 16:35:12 |只看该作者
    这个问题大家应该也比较困惑吧,在其他地方看到了就转过来给大家共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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