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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曹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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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大家私车公用的问题。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
发表于 2009-7-1 16:14:19 |只看该作者
我们公司也有两辆车是私车公用的,没有签租车协议,加油费和过路费我都做在了差旅费里,这样是不是不行啊。

该用户从未签到

12#
发表于 2009-7-1 17:05:51 |只看该作者
肯定不行的,无偿提供给公司用可以!但任何费用不能列支,否则所得税清算时还得加回来。想列支各项费用的话就将车子由个人名义过户到单位,可以采用将车子评估后按照评估价值实物投资到公司。

该用户从未签到

13#
发表于 2009-7-2 15:42:24 |只看该作者
知道不行 但是如何操作 比较好用呢? 补一份租赁协议,和支付租金在今年冲进去可以吗 我公司也有列这部分费用 但是没看到固定资产

该用户从未签到

14#
发表于 2009-7-2 16:13:49 |只看该作者
税务局这样认为也是可以的。还是把车子过户到公司名下吧,作为固定资产就都能进成本了,计提5年的折旧,再过户给老板就行了。按你们现在的做法,老板租金收入还涉及贵公司代扣个人所得税问题。

该用户从未签到

15#
发表于 2009-7-3 07:58:25 |只看该作者
税局认为你无租使用私车,涉及关联交易,肯定不能让你税前扣除,而且可以按市场价要求租车方缴纳营业税,个税等税种,所以最好的方法是签一个租赁协议,月付租金,但租金不是很高,税款是能够承受的金额。这样好交代,税局也就不会为难你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16#
发表于 2009-7-3 08:00:20 |只看该作者
而且就算签了租赁协议,不是所有的费用都可以扣除了,凡涉及车主个人应付的项目,即所有取得发票抬头是车主个人名字的,如保险,年检等费用,都不得税前扣除。

该用户从未签到

17#
发表于 2009-7-3 16:12:05 |只看该作者
税务局也太较真了哈

该用户从未签到

18#
发表于 2009-7-3 16:43:20 |只看该作者

私车公用是普遍现象,如何处理没定规。

私车公用处理没定规,按税法是租赁合同真实,付款有合法票据,代扣代缴个税的情况下,与车相关的费用应该是允许扣除的,但又有谁能做到?所以征纳双方观点有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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