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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生儿户籍登记必须提交乳母喂养报告的决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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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5 09:08:2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关于新生儿户籍登记必须提交乳母喂养报告的决定    近日,根据某某城市某某主管部门公告:自2009年1月1日其,凡在即日之后出生的新生儿在向主管部门申报户籍时,必须出具依法成立的乳母事务所出具的乳母喂养报告,不提供报告的,不予户籍登记。该部门负责人指出,出台此举的目的是为了支持中国乳母事业的发展,中国财税浪子王骏向有关专家了解,得知乳母就是通常所说的“奶妈”。要求出具乳母喂养报告就是为了避免“奶妈”这个职业在中国消失,实践证明乳母行业具有极强的专业性,著名诗人艾青的乳母大堰河就是中国乳母行业的杰出骄傲。在户籍登记中,引入独立第三方乳母喂养报告制度,不仅有利于婴儿健康发展,而且也有利于主管部门进行行业管理。
    有新生儿父母质疑当地主管部门制定强制乳母喂养制度的合法性,查阅国务院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文件,才发现国务院主管部门从未规定户籍登记需要与乳母报告挂钩,但是国务院主管部门在规定户籍登记条件时有一个兜底条款,即登记人必须提供当地户籍登记主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报告、文书等。
    记者走访了户籍登记专家,首都经贸大学副校长,著名学者某某某,该专家指出,乳母行业发展大有可为。该专家此前已经在全国两会上提出议案,要求为乳母行业立法,强烈呼吁《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乳母法》尽快出台。
    另据中国某报报道,今年全国已经掀起的乳母事务所登记设立的高潮,乳母喂养行业的春天已经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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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9-5-15 12:45:35 |只看该作者
    乳母事务所,长见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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