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引领房地产会计行业潮流!

房地产会计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用新浪微博连接

一步搞定

论坛热门版块 国内最热门的房地产财务同行交流平台 房产会计问吧 - 房产会计实务 - 纳税筹划

论坛推荐版块 我们的宗旨:房会天下 网聚精英 房产会计专题 - 房产开发资料 - 成本预算

网站培训课程 房地产会计财税专业培训 财税课程咨询 - 课程在线报名

楼主: 风月无边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资料] 我公司关于差旅费报销标准的规定,给大家参考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41#
发表于 2009-5-28 23:47:28 |只看该作者
交流经验,互通有无!感谢分享!

该用户从未签到

42#
发表于 2009-6-3 09:45:54 |只看该作者
弄几点出来,让大家看下,有没有共享价值,就几个字亮现,也要收费,抠门啊

该用户从未签到

43#
发表于 2009-6-3 17:27:58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的帖子

好的东西要  学习一下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6-4-2 10:32
  • 签到天数: 31 天

    [LV.5]常住居民I

    44#
    发表于 2009-6-3 17:37:50 |只看该作者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差旅费的管理,严格控制费用支出,达到节约高效的目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差旅费报销标准规定如下:
    一、营销及服务人员差旅费报销标准:
    公司各事业部及分(子)公司的营销及服务人员出差的住宿费、伙食补贴、电话费、市内交通  
    费(包括出租车票及票面上印有公交字样的票据)等实行费用包干,具体标准为:
    1、到某某市所属某某区、某某区、某某区出差,不予补助;到某某市所属其他县、市出差,当天往返的,每人每天补助8元,如果住宿,每人每天包干费用45元;
    2、某某省内其它地区出差,当天往返每人每天12元;某某省以外地区出差,当天往返的,每人每天补助15元,如果住宿,每人每天包干费用80元。
    3、参加专业会议或由于工作需要随身携带设备、资料超过15公斤的人员可乘市内出租车,写明情况后由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总经理助理批准,可酌情报销。
    4、各部门经理及副经理出差,可报销往返车船票、机票及住宿费。出租车票由公司总经理签字可报销。住宿费每人每天150元,(超150元后按150元报,低于150元实报实销)出差补贴每人每天25元。其他人员出差可乘坐火车、轮船三等舱位,经总经理特批可乘飞机普通舱位。
    二、公司管理人员差旅费报销标准
       公司管理人员包括职能科室人员和各分(子)公司单位及事业部的管理人员。
    1、出差住勤补助:到廊坊市所属某某区、某某区、某某区出差,不予补助;到某某市所辖各县、市出差,每人每天补助8元;到省内其他地区出差,每人每天补助12元;到省外出差,每人每天补助15元;到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和海南省出差,每人每天补助20元。
    2、住宿费标准平均每人每天60元。出差人员市内正常交通费可酌情报销。
    3、公司总经理级领导、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可乘火车软席车、轮船二等舱位、飞机普通舱位,实报实销。公司副总级人员费用标准可参照分(子)公司经理执行。其他工作人员出差可乘坐火车、轮船三等舱位,经分管领导特批可乘飞机普通舱位。
    三、司机差旅费报销标准
    司机出差,实行费用包干。到某某市所属广某某、某某区、某某区出差,不予补助;到省内其他地区出差每人每天补助45元,到省外地区出差每人每天补助50元。所在部门要对出差人员的往返时间用派车单做好记录,按实际出差天数计算差旅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电话费等其它费用不再报销。
    四、其他有关事项的规定
    1、乘坐火车的补助。如果是普通硬座车,从晚上8:00——凌晨7:00之间连续乘车超过6小时(含6小时),可按票面金额的60%给予补助;如果乘坐新型空调硬座车,按票面金额的30%给予补助;无论卧铺或硬座,凡购买直达目的地的联票,每满12小时加发20元伙食补助费。
    2、公司所有人员出差电话费(含IC卡)不予报销。出差中正常的传真资料、邮寄物品、打字复印等费用可酌情核销。
    3、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必须在五日内到财务报销,否则将不给予新增借款。借款后如果情况发生变化,借款事项不成立,应在3日内退回所借款项,否则不给予新增借款;备用金借款应严格控制在2千元以内,由分管领导(或子公司单位负责人)签批,长期驻外人员按核定的定额备用金限额执行;严禁欠款或未报帐者以他人名义借款;营销活动借款应注明事由按资金开支程序单独签批。
    4、由于工作的临时变动出现的正常车船票、机票退票,经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总经理助理批准可报销。丢失的票据(含车船票、机票)一概不报销,补贴经共同出差的人员证明,经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可酌情支付。
    5、单据粘贴需规范、统一,符合档案管理要求。在相应位置应列明大写金额,字迹清晰、规范,大小写完整一致,不得涂改。  
    6、差旅费审批程序按《某某开发有限公司关于资金开支审批程序的规定》进行。将来若实行二级核算时,单位的审批人必须是核算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审批,可书面委托主持工作的领导审批,并将委托书转相应的财务部门备案。签批字迹要清晰,填写位置要恰当。
    7、参加会议必须凭会议出具的会议证明或会议邀请函实报实销,已享受会议伙食补助费的不再享受会议期间的出差补助费。公司举办展示会,根据实际情况由公司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确定报销标准。
    8、其他费用(包括业务招待费、公关招标费等)应单独审批报销,不得与差旅费混在一起。
    五、关于出差时间的计算:
    (1)出发时间的计算: 12:00点(含12:00)以前出发算1天;
              12:00——17:00(含17:00)出发算半天;
              17:00以后出发当天无补助。
    (2)返回时间的计算:12:00(含12:00)以前返回算半天;
                         12:00以后返回算1天
    (3)出发时间及返回时间都以车、船、机票上所载时间作为依据。
    六、对报销票据的要求:
    1、             车票:
    1)             车票上出现单位盖章或盖章有效字样时,必须加盖出票单位印章方可报销。印章不清晰,视同无印章不予报销。
    2)             所贴车票必须与差旅费报销单上所填写的起止日期、出差路线一致。如果所附车票没有明确标明起止地点的,应自己写上。
    3)             对非同一次乘车却出现票号相连的票的现象,将不予报销;对于弄虚作假者,将给予票据金额两倍的罚款。
    2.发票:
    1)             必须是印有“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正规发票,发票的户名必须写全称。例如,“某某开发有限公司”不能简写为“某某房地产”或其它名称。
    2)             跨行业(住宿发票、餐饮发票、商业零售发票等)发票不可互相混用。
    3)             发票金额(无论大写、小写)填写有错误、描画或涂改的,只能由发票的出具单位重新开具,而不能自己在原发票上进行更正。如果发票记载的其他内容确实有误的,应当由发票的出具单位重新开具或进行更正,如果进行更正,开具单位还应当在更正处加盖该单位的印章。
    4)              收据分为行政事业性收据和非行政事业性收据。行政事业性收据可以作为报销凭据。
    七、本规定自     年  月  日起执行。
    八、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

    该用户从未签到

    45#
    发表于 2009-6-3 19:10:35 |只看该作者
    走过路过,不想错过!

    该用户从未签到

    46#
    发表于 2009-6-3 19:34:40 |只看该作者
    温馨提醒:本站禁止发表反动言论,禁止恶意灌水,灌水者必罚!
    来自房地产会计网www.fdckj.com,地址:http://www.fdckj.com/viewthread.php?tid=13127

    该用户从未签到

    47#
    发表于 2009-6-4 22:26:43 |只看该作者
    到处都要收费,不是吧
    来自房地产会计网www.fdckj.com,地址:http://www.fdckj.com/viewthread.php?tid=13127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2-6-1 16:12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48#
    发表于 2009-6-5 09:51:06 |只看该作者
    也来学习一下,跟我们公司比较下,借鉴一下!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1-12-5 19:45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49#
    发表于 2009-6-5 09:58:07 |只看该作者
    学习学习。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1-12-5 19:45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50#
    发表于 2009-6-5 10:00:54 |只看该作者
    还是很详细的哦,就是什么都要钱,唉这个社会真现实。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推荐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