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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局详解单位合作建房税收政策 双方均须纳税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5-7-10 16:13
  • 签到天数: 82 天

    [LV.6]常住居民I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7-9-7 15:22:0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2007-09-05         南方日报       朱桂芳 张莹
    近几年住房价格日渐上升,单位建房热情也随之高涨。但在纳税问题上却存在诸多误区。近日,广州市地税局第二稽查局在房地产行业税收检查过程中发现多宗合作建房时落下的漏(逃)税案,经查实后给予补交并作罚款处理。   据介绍,广州某房地产公司和某工业公司于2001年签定了合作建房合同,约定由房地产公司提供资金、工业公司提供土地,共同合作开发一商住楼项目。2004年初,该商住楼建成竣工并交付使用,根据合同约定比例,该工业公司取得了建筑面积约1700多平方米的房屋所有权,但双方均未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税款。为此,两企业被第二稽查局依法查补税费、滞纳金及罚款合计200多万元。
      市国税局有关人士介绍,在该案例中,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相互交换,双方都取得了拥有部分房屋的所有权。在合作建房过程中,工业公司通过转让部分土地使用权,换取商住楼部分房屋的所有权,这一过程发生了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而房地产公司则通过转让商住楼部分房屋的所有权,换取部分土地的使用权,这一过程发生了销售不动产的行为。由此可见,合作建房的双方都发生了营业税的应税行为。因此,根据税法规定,出地方——该工业公司应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中的“转让土地使用权”子目计征营业税;出资方——该房地产企业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计征营业税。但由于双方没有进行货币结算,最后税务稽查部门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的规定分别核定了双方各自的营业额。
      据了解,合作建房是房地产开发过程中较为常见的做法。市地税局提醒,各方如果对合作建房税收政策有疑问,可拨打广州地税纳税服务热线12366—2咨询。

      名词解释
      何为合作建房?
      合作建房,是指由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提供资金,合作建房。合作建房的方式一般有两种:第一种方式是纯粹的“以物易物”,即双方以各自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相互交换。具体的交换方式也有以下两种:1.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相互交换,双方都取得了拥有部分房屋的所有权。2.以出租土地使用权为代价换取房屋所有权。第二种方式是甲方以土地使用权、乙方以货币资金合股,成立合营企业,合作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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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3-4 13:28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2#
    发表于 2008-7-10 00:08:11 |只看该作者
    合作建房,是指由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提供资金,合作建房。   
    如果是这种情况属于合作建房吗??
    甲方出地A,乙方出一块地B,但是B地面上的房子是曾经从甲购买的,甲目前想收回房子和地,重新开发这个AB两块地,可是乙方想参与此项目的开发,甲对乙作出拆迁货币补助,这样甲出地,乙出资,属于联合开发吗??谢谢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3-27 16:55
  • 签到天数: 42 天

    [LV.5]常住居民I

    3#
    发表于 2012-6-27 09:29:55 |只看该作者
    合作建房涉税涉及税务问题要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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