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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宇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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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请问注册资金抽走违法吗?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
发表于 2010-8-6 10:47:32 |只看该作者
《经济法》第一章<总则>第三十六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资金。
              第十二章《法律责任》第201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2-25 15:36
  • 签到天数: 1052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12#
    发表于 2010-8-8 15:25:58 |只看该作者
    学习。。。。能不要还是不要好。。。
    搞来搞去。。
    麻烦死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 小时前
  • 签到天数: 3882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13#
    发表于 2010-8-8 15:28:36 |只看该作者
    如果是真办企业的人,是不会这样做的!

    该用户从未签到

    14#
    发表于 2010-11-30 15:38:14 |只看该作者

    验完资就 OK

    验完资就 OK........

    该用户从未签到

    15#
    发表于 2011-8-23 17:08:11 |只看该作者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刑法第159条规定的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没有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没有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构成本罪,必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给公司、股东、债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1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②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的;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利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所得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4-7-7 11:07
  • 签到天数: 30 天

    [LV.5]常住居民I

    16#
    发表于 2011-8-30 10:52:09 |只看该作者
    违法的是还是少沾边!!!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3-10 15:12
  • 签到天数: 7 天

    [LV.3]偶尔看看II

    17#
    发表于 2011-12-22 13:39:13 |只看该作者
    看看看看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1-6-18 17:01
  • 签到天数: 28 天

    [LV.4]偶尔看看III

    18#
    发表于 2015-3-20 15:45:53 |只看该作者
    无奈之举呀,大家都茫然呀!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6-2-25 11:50
  • 签到天数: 52 天

    [LV.5]常住居民I

    19#
    发表于 2015-3-24 15:27:42 |只看该作者
    感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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