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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一家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的企业,现承担政府工业园区的功能,开发的工业厂房采用出租的形式,由于我公司不能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只能取得普通发票,现产生两个问题:1、租赁户大都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享受水电费进项税额抵扣,和自来水和供电公司协商,答复是只能对我们公司开具发票,这个问题如何处理,请教高手?2、如租赁户需开具普通发票,我公司也只能由税务部门开具发票,同时还要缴纳营业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这不是重复纳税吗,多次咨询税务机关,他们说只要开票就要缴纳税款,真是困惑,请大家帮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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