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引领房地产会计行业潮流!

房地产会计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用新浪微博连接

一步搞定

论坛热门版块 国内最热门的房地产财务同行交流平台 房产会计问吧 - 房产会计实务 - 纳税筹划

论坛推荐版块 我们的宗旨:房会天下 网聚精英 房产会计专题 - 房产开发资料 - 成本预算

网站培训课程 房地产会计财税专业培训 财税课程咨询 - 课程在线报名

查看: 1689|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会计] 求助,与其他单位合作建房的问题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9-2-20 17:54:1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我公司与一个单位合作建房,他们有单位自己的地皮,我们出资金盖房,因为门面房的商业用地要交土地出让金是由我单位向国土局代缴的,请问我是否应将其计入"开发成本",没有土地征不需要交土地使用税和契税吧!则样帐务处理?请大家多多指点!!!!!!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踩0 转发到微博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1-28 10:15
  • 签到天数: 85 天

    [LV.6]常住居民II

    2#
    发表于 2009-2-20 20:42:53 |只看该作者
    你公司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票据抬头是贵公司)可以计入开发成本—土地成本

    另外土地证并不是判断是否缴纳土地使用税的条件

    契税一般在办理土地证的时候缴纳,所以应该不用交

    该用户从未签到

    3#
    发表于 2009-2-23 12:43:45 |只看该作者
    谢谢你的回复!1票据抬头是某某公司(我们公司代缴)是这样开的,能否计入开发成本,我们在那块地上盖房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征收的一种税。我们是否要交土地使用税.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推荐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