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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泽国老师的讲座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18 16:24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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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表于 2009-1-21 15:10:3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2007年去听课的时候录下来的。有些地方有点老了,有些方法现在已经不适用了,但是大部分还是很有帮助的。王老师的话很幽默。
           摘一段“你这个公司,逃税没交完不会让你破产,根据《公司法规》你就是申请破产,不会让你破产,同志们你们放心好了。我在税务部门工作过78年,搞过稽查,搞过秘书工作,从来没有遇到过一个私人逃税,我们不把他税收上来的,不可能的,我们想尽一切办法扣押他的私人财产,因为在国家利益方面,我们就是做错了,政府也会站在我们这方面的,因为你是私人。所以,你现在所有的财产,中国有一个公务员叫做巨额财产历来不明罪,我们对商人怎么办,商人巨额财产历来不明他没有交税怎么办,现在我们就是没有办法,你在上海街头,上一次上海国际汽车展览会,888万元的宾利车是房地产老板买的,这个消息税务总局已经知道了,这个消息知道对在座的同志都不是好消息,会加大对你稽查的力度,888万第一天拿出来就被房地产开发商就买走了,你知道他是怎么想的?乖乖这个房地产企业来钱,我们这些稽查员怎么搞的收不到他们的税,他会这么想,个人所得税收多少888万买这个车,交这个税红利所得至少是170万个人所得税,地税局查一查这个个人交税交多少,没有交,中国的税法是这么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偷税数额达到1万元,并且占当期应纳税额10%以上构成偷窃罪,可以处以一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中国最高徒刑就是七年,最低一年,就可以逮捕了。你挂一个私人牌子的宾利、大奔、宝马,都有可能事先逃税,但是税务局找不到这个钱是怎么挣来的,这是实话。我们的公务员有办法,公务员有一个巨额财产历来不明罪,我们对商人没有巨额财产涉嫌逃税罪,现在没有,将来要有的话就好了,当然这都是违反国际法律潮流的,包括巨额财产历来不明罪,实际上这个罪是要取消的。因为世界各国的法律在量刑的时候必须要找到证据的,找不到证据明知道你杀人了,只能让你逍遥法外,没有办法,大家可能从电影、电视上和新闻报道上也都可以看出来,西方法律就是凭证据来说话。李昌玉凭什么活?就是根据小小的物证,蛛丝马迹寻找出最终杀人灭迹最大的证据,最终破了案,所以他在华人警界里面,或者是整个西方警探里面声誉是非常高的。我们中国是怎么破案的?像刘晓庆这个事情就是最典型的,她本来刚刚开始也不是涉及逃税,而是因为民工静坐示威要求民工工资的案件,也就是一个政治案件所引发的,当时刘晓庆还是全国政协委员,政协委员在中国是属于参政的,参政议政角色,她的政治地位还是不错的,我们在座各位很多同志还达不到她的政治地位,在这种角色下因为欠民工工资,不是她直接欠的,是搞别墅项目,没有给建筑公司足钱,因为有业主反映有墙裂缝,所以决定扣建筑公司的款,建筑公司的工头就使一个坏点子,快过年了你们就去亚运村安惠里小区第几号第几号,那个地方是真正的老板,我是打工的,你们跟她要钱要回来,到那保安都不让进,最后民工都要回家过年,结果到市政府去喊怨,北京市中心大家都知道,所以当时刘淇、贾庆林都不敢拍板,交给国务院,国务院李岚清签字把她抓起来算了,她又不是公务员,她肯定逃税了,这就是我们总理对我们商人的定义。抓起来以后再查吧,所以北京市稽查局,北京市地方局稽查局一分局查的,因为这个事情我们税务事务所也很敏感,听到要查我们纷纷要代理,人家肯定要给不小的代理费,但是我们一打听这个事情干脆躲一躲,这不是逃税事件,而是政治事件。政治事件就不插手,为什么?我们税务局还没有稽查,人都抓起来,而且新闻都报出来涉嫌逃税,我们稽查结论还没有出来,说白了我们人还没有去怎么能涉嫌逃税,那就是大家明白我的意思吗,所以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面,政府打击富人的手段,主要是逃税。”



    资料重复:http://www.fdckj.com/viewthread.php?tid=5024&highlight=%CD%F5%D4%F3%B9%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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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鼎财税

    该用户从未签到

    2#
    发表于 2009-1-21 15:52:20 |只看该作者
    很老的东西了。税法已经改了很多了。他讲的方法基本上不实用了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4-8-27 08:40
  • 签到天数: 35 天

    [LV.5]常住居民I

    3#
    发表于 2009-1-21 16:04:49 |只看该作者
    这个讲座好象以前发表过?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0-21 13:30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偶尔看看II

    4#
    发表于 2009-1-21 16:14:33 |只看该作者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1-28 10:15
  • 签到天数: 85 天

    [LV.6]常住居民II

    5#
    发表于 2009-1-21 16:16:13 |只看该作者
    资料重复了,取消收费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18 16:24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6#
    发表于 2009-1-22 08:40:52 |只看该作者
    果然是太老了,不过我可是自己找的,不是在这里下的,而且我去听过他的课 ,免费大家分享吧。现场还有一段他说他跟他老婆的事很搞笑,没记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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