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郁闷 2012-12-24 2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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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3 天 [LV.3]偶尔看看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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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只有房地产的暂定资质,其余的资质都没有,比如施工资质
1、我们从我们一个内部单位接手一个工程,工程总款为300万,因为大工程都必须得通过立项招标投标,即通过市政,为了简便,我们就分期,共8期,每期假如说是40万,分8期完成这个工程。
2、合同签完,我们又转手与丙方签订了合同,把这个工程又承包给他们,相当于我们挣差价,假如跟他们签订的是200万
3、月底,我们拿着150万的合同去税务局开票,当然是一期一开,假如我只开了150万,相当于是四期的工程,而丙方并没有给我们开具发票 。当然我们也给税务局按150万交纳了营业税等附税。
4、现在第三方没有给我们票,我们账务上如何做啊?按完工百分比预提下? 因为现在我们的行为既不是房地产企业的代建行为,也不属于施工企业的分包行为。这150万我们确认收入吗?成本怎么办?
5、而且我们老总这么考虑的,前期房地产的开发,我们已经投资了好几千万了,这个成本能不能摊销点,要不得给国家上税,我说不可以,他不认可。
6、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房地产企业现在开办费是直接进管理费用吗?这样的话,现在企业肯定是亏损的,据说房地产企业是不允许亏损的,是这个情况吗?因为新会计准则说是让直接进当期损益,而且新税法也不要求摊销5年了,即现在新准则和新税法统一了,这个是从论坛的一篇文章里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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