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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增税] 税总70号公告后,附加税费的扣除问题讨论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17-10-26 09:52
  • 签到天数: 528 天

    [LV.9]以坛为家II

    1#
    发表于 2016-12-1 10:18:22 |显示全部楼层
    勇者胜 发表于 2016-12-1 08:53
    大家的意见发表一下啊

    另外增值税并不是土地增值税的扣险项目呀,所以也不是影响土地增值税的呀,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17-10-26 09:52
  • 签到天数: 528 天

    [LV.9]以坛为家II

    2#
    发表于 2016-12-5 13:33:20 |显示全部楼层
    鹰击长空 发表于 2016-12-5 08:58
    实务中确实难以分清,有一笨办法,将项目收入实现的销项税减去项目成本费用直接的进项税与分摊的间接费用进 ...

    我也是这么想的,就是进项录入时也是分项目,间接费用按比例也之前分配了,但就是这种方法会不会影响报税,因为毕竟出售时,我们的销售税是能分开的,但需要把进项时早先分项算,再合并在一起申报税额的,这样操作起来是很麻烦的,
    但是如果分不清,又是多个项目的化,是否可以按总的销售分配比那样分不可以吗,如果不可以化,那就会有分配不均的,先清算的要把整个预缴的附加税全部扣险了,在土增清算,而后发生的却没有可抵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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