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郁闷 2021-12-29 0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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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49 天 [LV.5]常住居民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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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车车哎哎哎 于 2016-9-23 13:39 编辑
1.我公司是房开公司 老项目 按照简易征收办法 进行 增值税 预交工作 ,根据文件 按照3% 预交增值税 发现问题 请问 增值税的附加税 城市维护建设费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这些随征税费 是在 我 有预收首付款的情况下 按照 国家税务总局告2016 年第18号 的计算公式 预缴税款=预收款÷(1+5%)×3%得出的切预交增值税的时候 根据 预交额 计算 缴纳 附加税 ?
还是 等 我 吧 全款发票开具出来以后 得到 全款发票金额后 按照 增值税发票上的增值税额减去预交增值税税额 部分 后的金额计算补缴 附加税?
2 。或者是 在预按预交增值税款 的时候根本不用 按照比例缴纳 附加税 只等到开发票出来后才 根据发票上的税额 缴纳附加税
我很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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