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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银河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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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号专题】报销的手机话费是否应该并入工资总额计算交纳个人所得税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1-12-5 19:45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1#
    发表于 2009-4-28 16:44:15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八楼的说法,看来要与税局协商一下,就通讯费备案。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1-12-5 19:45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2#
    发表于 2009-5-22 09:56:21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个人实报实销的手机费的问题。如果手机是在个人名下的,按照个税法规和政策规定,当然要交个税。如果手机在公司名下,发生的报销费用就是与公司业务有关的支出,不有交个税。同意此说法,现在税局在检查时也是这么要求的。
    第二,关于发放通讯费的问题。通讯费发放是要进入个人薪金所得计交个人所得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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