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引领房地产会计行业潮流!

房地产会计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用新浪微博连接

一步搞定

论坛热门版块 国内最热门的房地产财务同行交流平台 房产会计问吧 - 房产会计实务 - 纳税筹划

论坛推荐版块 我们的宗旨:房会天下 网聚精英 房产会计专题 - 房产开发资料 - 成本预算

网站培训课程 房地产会计财税专业培训 财税课程咨询 - 课程在线报名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王大可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求助] 关于地下车位成本分摊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9-29 10:16
  • 签到天数: 26 天

    [LV.4]偶尔看看III

    11#
    发表于 2014-3-31 11:47:41 |只看该作者
    学习一下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9-2-6 00:24
  • 签到天数: 214 天

    [LV.7]常住居民III

    12#
    发表于 2014-6-18 16:52:14 |只看该作者
    学习看看了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0-12-24 16:30
  • 签到天数: 147 天

    [LV.7]常住居民III

    13#
    发表于 2017-9-21 11:04:07 |只看该作者
    谢谢分享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11-2 09:23
  • 签到天数: 36 天

    [LV.5]常住居民I

    14#
    发表于 2017-10-23 10:01:41 |只看该作者
    人防属于公配设施,怎么会有产权证? 按照国税发2006 187号文规定:(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造的与清算项目配套的居委会和派出所用房、会所、停车场(库)、物业管理场所、变电站、热力站、水厂、文体场馆、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院、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按以下原则处理:
      1.建成后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其成本、费用可以扣除;
      2.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用于非营利性社会公共事业的,其成本、费用可以扣除;
      3.建成后有偿转让的,应计算收入,并准予扣除成本、费用。 因此人防设施是不计入可售面积的。其成本可作为公共成本分摊。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推荐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