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引领房地产会计行业潮流!

房地产会计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用新浪微博连接

一步搞定

论坛热门版块 国内最热门的房地产财务同行交流平台 房产会计问吧 - 房产会计实务 - 纳税筹划

论坛推荐版块 我们的宗旨:房会天下 网聚精英 房产会计专题 - 房产开发资料 - 成本预算

网站培训课程 房地产会计财税专业培训 财税课程咨询 - 课程在线报名

查看: 1164|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法规]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BT等方式建设项目营业税管理的通知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2-7-24 09:42
  • 签到天数: 8 天

    [LV.3]偶尔看看I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3-10-14 08:17:0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BT等方式建设项目营业税管理的通知
    鄂地税发〔201390
    各市、州、林区、县(市、区)地方税务局:
    近年来,为适应经济发展需要,各级政府广泛采取BT(即建设-移交)等投融资方式建设基础设施工程,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资金不足的问题。为规范BT等投融资方式建设项目营业税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营业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以投融资人的名义立项建设,工程完工后交付业主,对投融资人所取得收入应按照“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其计税营业额为取得的全部回购价款(包括工程建设费用、融资费用、管理费用和合理回报等收入,下同)。
    二、以项目业主的名义立项建设,对获得政府特许项目建设权的投融资人,按以下方式征收营业税:
    (一)对投融资人参与工程项目施工的,均应认定为建筑工程的总承包人,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其计税营业额为取得的全部回购价款,以建筑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进行纳税申报。
    (二)对投融资人只负责提供资金,不参与工程项目施工,将建筑工程承包给其他施工企业的,该施工企业为建筑业营业税纳税人,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其计税营业额为工程承包总额;对投融资人受托从事项目建设的行为,应按“服务业——代理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其计税营业额为取得的全部回购价款扣除支付给施工企业工程承包总额的余额。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合同未约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
    三、BT项目纳税人应向项目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进行申报纳税。
    四、各地要加强BT项目的税收管理,建立BT项目登记备案制度,对项目立项、建设、移交实行全过程监控。强化项目管税,加强项目分包工程的后续跟踪管理,严格税收源泉控管,建立健全与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确保BT项目税收政策全面落实。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2013627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各市、州地方税务局所属分局。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踩0 转发到微博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0-12-24 16:30
  • 签到天数: 147 天

    [LV.7]常住居民III

    2#
    发表于 2014-11-3 13:31:51 |只看该作者
    谢谢分享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推荐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