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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 房租收入不可分期缴纳房产税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2-7-24 09:42
  • 签到天数: 8 天

    [LV.3]偶尔看看I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3-10-9 12:47:1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房租收入不可分期缴纳房产税2011-12-19作者: 未知

    近日,江苏省高淳县地税局稽查局在检查某公司2007年度账簿时,发现该公司账面其他业务收入收租房屋租金50000元,房屋租赁合同上表明该公司与对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期限为2年,即2007年至2008年,对方在签订合同时将两年租金一次性交付公司,公司按规定缴纳了2007年度营业税,城建税等,并缴纳了房产税3000元。税务人员在检查后,指出企业少申报房产税3000元。为此,企业财务负责人表示不解:房产税是按年征收、分期缴纳,2007年度房产税缴纳25000×12%=3000(元),应该无误。
    税法规定,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这一规定是适用于依照房产原值计算缴纳房产税的纳税人。房产出租的,应以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而不能随意分解租金收入。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的,应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因此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出租房屋应以实际收取的租金收入作为房产税计税依据,该公司一次性收取2年租金,应在出租房屋次月起以全额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应为50000×12%=6000(元),2008年则不需要再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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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2014-7-1 09:56
  • 签到天数: 8 天

    [LV.3]偶尔看看II

    2#
    发表于 2014-6-24 09:31:14 |只看该作者
    每天学习,快乐分享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7-3-16 11:01
  • 签到天数: 199 天

    [LV.7]常住居民III

    3#
    发表于 2014-6-26 15:08:24 |只看该作者
    好好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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