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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没有办理车库产权证的,算不算土地增值税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8-2-24 08:59
  • 签到天数: 622 天

    [LV.9]以坛为家II

    1#
    发表于 2013-9-29 08:09:31 |显示全部楼层
    车库是否计算土地增值税是个复杂的命题,因为车库的产权归属比较复杂;如果在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范围内(一般由规划局上报县级市政府批准)的,并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预售许可范围内的,说明车库具有完全产权的,就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如果销售(预售合同中包括车库)的,应该计算土地增值税;如果是没有在范围内或者虽在范围内不但是不在预售许可范围内的,一般是作为出租处理,例如某些高层的地下分割的车库、利用架空层分割成的地上车库等仅仅是使用权的有偿让渡而已,不符合销售条件只能确认为使用权的租赁。此情况就不用计算土地增值税(超过20年或与正房同期租赁期的考虑物权法法规也不主张确认销售);利用人防设施分割成的车库,视情况分别处理,属于全体业主的应该办理产权证并计算土地增值税;如果无偿移交给人防办或人防办委托开发商管理的,不需要计提土地增值税。产权归属是决定计提土地增值税与否的关键,不要听信某些所谓专家的建议,永久性租赁应视同销售计提土地增值税什么的,如果确认的话未来物权法中就有冲突的,会给公司造成被动。因此只要是产权不转移就没有必要确认销售更不用计提清算土地增值税。一得之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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