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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解读] 建筑业营业税基本问题讲解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3-8-21 21:15
  • 签到天数: 179 天

    [LV.7]常住居民III

    1#
    发表于 2013-1-13 18:43:59 |显示全部楼层
    “需要强调的是,只有总包方发生分包业务可以差额纳税,其他企业的再分包业务应按取得的收入全额缴纳营业税。新条例和新细则将建筑业可以差额纳税的主体界定为纳税人而不再是原条例规定的总承包人,这是为了保证条款的一致性,但实质是一致的。”
    感觉不是很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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