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供材料的财税处理问题探析 作者:段光勋 甲供材料的财税处理问题,一直困扰着甲方(即建设业主、建设单位、开发商等)、乙方(即承建商、施工企业等)以及主管税务机关。甲乙双方如何进行甲供材料的会计处理,会计制度、会计准则均没有明确规定;甲供材料的税务处理更是众说纷纭,国税有国税的说法,地税有地税的理解,纳税人更是困惑不解。笔者根据相关财税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工作的作法,对甲供材料的财税处理问题作如下探讨与分析,仅供同行参考。 (一) 甲供材料的含义与分类 所谓甲供材料,就是甲方提供建设工程所需的材料与设备给乙方使用,是建设方和施工方之间材料设备供应、管理和核算的一种方法。它伴随着工程投资管理模式――“建设工程概算切块包干”而产生于上个世纪的70年代,且沿用至今。 甲供材料这种基本建设行业通行的管理方式,对于保证建筑工程的工程质量与品质、控制建设成本支出等方面有较明显的优势。于1998年3月1日生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对甲供材料管理模式并没有禁止性规定,因此甲供材料是符合《建筑法》相关规定的。 到底什么是甲供材料?笔者认为至少应该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甲供材料: 1、甲方组织建筑材料设备的招标或认质认价工作; 2、甲方签订并履行《建筑材料、设备买卖合同》; 3、甲方支付材料设备货款; 4、发票抬头是甲方单位全称。 一般说来,甲供材料设备按照不同的属性可以有以下分类: 1、 建筑材料的分类 广义的建筑材料是包括材料与设备的。 (1)建筑材料。 是指建筑物中使用的材料统称为建筑材料,它构成建筑产品实体或有助于建筑产品实体的形成。建筑材料一般又分为 结构材料、 装饰材料和某些专用材料。 (2)建筑设备。 是指安装在建筑物内为人们居住、生活、工作提供便利、舒适、安全等条件的设备。主要包括建筑给排水、电气、通风、照明、采暖空调、电梯等几个方面。 2、 甲供材料的分类 按照甲供材料税务处理方法的不同,可以分为3大类: (1)一般的建筑材料,如钢材、木材、水泥、商品混凝土、防盗门、防火门等。 (2)建筑装饰材料,如装饰石材、装饰石膏、建筑陶瓷、装饰玻璃、装饰木材等。 (3)自产自销带建筑业劳务的材料,如铝合金门窗、钢结构、玻璃幕墙、防水材料等。 3、甲供设备的分类 建筑工程设备种类繁多,按照税务处理方式的不同分为: (1) 免税(营业税)设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