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擦汗 2017-9-12 1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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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69 天 [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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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向国外支付费用代扣所得税争议处理
国内向国外支付设计费,应凭什么发票入账,是否代扣外国企业企业所得税?
总局答:
应凭合法有效的付款凭证入账。如果设计行为全部发生在境外,则不需要在中国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设计行为发生在中国境内,那么外国公司应就其在境内取得的设计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不存在代扣的问题。
●购汇支付咨询服务费用,是否需要我公司代扣代缴营业税?
《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规定:
对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娱乐业,服务业中的旅店业、饮食业、仓储业,以及其他服务业中的沐浴、理发、洗染、裱画、誊写、镌刻、复印、打包劳务,不征收营业税。”
对于境内企业付给境外企业的咨询费,属于应征营业税范围
●向境外支付所得税征管问题
非居民企业派雇员来华提供劳务,构成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机构场所,对于该机构场所取得的所得应按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同时,雇员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工资薪金应按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税收协定的,按协定规定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条款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 〔2009〕507号
四、在服务合同中,如果服务提供方提供服务过程中使用了某些专门知识和技术,但并不转让或许可这些技术,则此类服务不属于特许权使用费范围。
但如果服务提供方提供服务形成的成果属于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定义范围,并且服务提供方仍保有该项成果的所有权,服务接受方对此成果仅有使用权,则此类服务产生的所得,适用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条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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