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引领房地产会计行业潮流!

房地产会计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用新浪微博连接

一步搞定

论坛热门版块 国内最热门的房地产财务同行交流平台 房产会计问吧 - 房产会计实务 - 纳税筹划

论坛推荐版块 我们的宗旨:房会天下 网聚精英 房产会计专题 - 房产开发资料 - 成本预算

网站培训课程 房地产会计财税专业培训 财税课程咨询 - 课程在线报名

楼主: 宁静致远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群专题] 城市配套费、墙改基金、人防费在土增税清算时可以加扣20%吗?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6-4-1 14:51
  • 签到天数: 367 天

    [LV.9]以坛为家II

    1#
    发表于 2012-6-3 08:22:58 |显示全部楼层
    在这个网站里有一份泰州市地税局关于土地增值税的培训资料,其中就讲到过这方面的内容,首先区分代收和自营,城市配套设施费实际是代收费,与煤气建设费相通,其次区分有偿和无偿,人防和墙改基金是政府强制无偿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征收的,所以以上三项第一项应该作为代收费用,后面两项作为期间费用或者营业务支出。楼主可以参照江苏土增讲义,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推荐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