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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号专题】关于“税务机关确认的其他方式”问题,能否使用估价修正法和售价比率法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1-14 12:36
  • 签到天数: 32 天

    [LV.5]常住居民I

    1#
    发表于 2012-3-5 15:04:34 |显示全部楼层
    售价高 税负当然高 不过后期成本也会增加的。比如我一楼盘一项目分成两期开发,一期基本上是不赚钱了。二期才赚。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 不同类型产品成本的分摊,税法一直给予很大的空间 就一句话。方法合理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批 认定可以就OK的。不过实际情况中 普通采用的是 基准地价比率来分摊地价成本。层高系数来分摊建筑成本。另外 我认为如果开发的产品能够有依据和办法(当然是合理的前提)在建筑过程中就把成本独立分开来。那么就可以直接核算成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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